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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冠取人是常情,杜锦宁也懒得理会这些人,径自在屋里四处看了看,便指着一本书对柜台里的掌柜道:“劳烦,把那本《簪花记》拿给我看看。”
小二和掌柜都很意外她竟然识得字,把提着的心都放了下来,掌柜将书拿过来递给她。
杜锦宁翻了翻,便把书递了回去,摇了摇头:“谢谢。”
掌柜又挑了挑眉。
说实在的,这古代可不像现代那般,打小就要求人人都讲究文明礼貌,“请、谢谢、不客气、对不起”这些话时刻挂在嘴上,都成了一种语言习惯。
古代人中,那些家里有念书人,教养好一些的,可能讲究这个,会教孩子;更多的整日为糊口而奔波,能不粗话连篇就已不错了,文明礼貌是什么?能当饭吃么?
所以遇上杜锦宁这么个有礼貌且能识字的,掌柜对她的印象大为改观,笑道:“这本话本,是我们店卖得最好的了,小公子不卖回去看看?”
“不好看。”杜锦宁道。
掌柜也不跟她争辩,将书又放了回去。
这本《簪花记》讲的是才子佳人的故事,面前这个小孩儿看起来也就八九岁的样子,对这种情情爱爱的话本不感兴趣也很正常。
这个书铺的书都是明码标价的,也省了杜锦宁问价。她在书铺里转了一圈,并没找到什么感兴趣的书,最后指着一迭纸道:“这个来半刀。”
这店里的纸也分成好几等,有那雪白的质量好的,也有发黄粗糙价钱便宜的。杜锦宁选了一种中间偏下价钱的。除外之外,她又要了两支毛笔,两块墨条。
她在现代用惯了好东西,那些实在粗劣的她看不上眼,后面这两样也是中间偏下价钱的。但这么一算下来,她还是一下子花了五钱银子。
看来读书还真是费钱。
掌柜和小二见她付钱的时候眼睛都不眨,心里大呼看走眼了。他们实在没想到这么个面黄肌瘦、穿着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衣裳的小子,竟然能掏出这么多钱买纸笔。
“还有砚台,小公子要不要?我们便宜些卖给你。”小二殷勤地问道。
杜锦宁摇摇头:“砚台有了,不用买。”说着拿起小二给她包好的东西,扬长而去。
“也不知是哪家的小公子。”小二向掌柜笑着闲话道,“真是完全看不出来。”
“这孩子虽然穿着破烂,但举止从容、进退有度、彬彬有礼,不是一般人家出来的。”掌柜摇头道,又教导小二,“看人不能看表面。”
小二表示受教。
杜锦宁出来,找了个僻静的巷子,把外面那层薄棉袄脱了,将半刀纸围一圈绑在身上,这才将棉袄穿上。毛笔和墨条则揣在怀里。
PS:谢谢nancywangwen、~哎呀~、凤阳郡主、书友20171005220554401的打赏,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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