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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着急,慢慢说。”
“在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承认我被你的声音吸引住了,才会对你产生想法,基于你的优秀程度和人品,想为自己争取机会,和你结婚。”
“但后来随着日渐相处,我发现我当初其实是一见钟情,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见色起意。”
说到这里,闻溪忽然低低笑了两声。
满城的霓虹将如被墨水浸染过的天幕,染成绮丽奇幻的场景。
他和面前的男人平视,一字一顿、认认真真地开口:“我的意思就是说……”
“我喜欢你,霍清越。”
“不是因为你的丈夫我才喜欢,是喜欢你这个人,一个完完整整的霍清越。”
这晚,月明星疏,连敲打在车窗玻璃上的风,经过时都静悄悄的,显得那样温柔。
闻溪,一个平日里害羞内敛,连说话都不太敢看他眼睛的男生,此刻却坚毅勇敢地看着他,眼神没有丝毫的闪躲。
霍清越发现自己好像一台运转的机器突然卡了bug,辨明不出闻溪那两句话什么意思。
他不是没有被人告白过。
曾经情书收了无数封,“我喜欢你”也听过无数遍,从来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不会觉得这四个字能让人泛起多大的涟漪。
然而就在此刻,这句话来自于他的丈夫,一个当初选择和他结婚始于冲动,没期望过爱情的男人。
是的,眼下的他把他当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而不再是单纯的小男生。
明明他身形单薄地站在那里,霍清越却感觉他分外有力量,强大到可以撑住他所有的疲惫。
原来,闻溪不止是他的“爱人”。
第41章
为什么要给爱人这个词打引号呢?
因为它在霍清越的心里有了不同的解释。
之前只觉得它是一个简单的名词,是对伴侣的代称,而今却发现它可以作为一个动词。它没有“情人”那样虚无缥缈的悬空感,却比“恋人”又更加温暖和坚固。
像是再冰冷难挨的日子,也有一个人能做最后的盾牌,让自己躲在盾牌之下取暖。
风越来越大,他上前一步将闻溪搂进怀中,揉了揉他的头发,“这句话应该我先说。”
“我怕我等到头发都白了也等不来。”
霍清越欲言又止。
他想说这种话不能轻易说出口,要在特定的情境下,赋予它更加难忘的回忆。
但似乎,他的想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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