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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子今天带着女朋友,坐在第一排。当他看着那人出场时,脸上的笑顿时止都止不住。女友好奇地问:“这就是你们当年乐队的键盘手?现在这么火,还会唱歌?”
辉子答:“是啊,她唱歌可好听了,完全不输那个臭不要脸的小野好么?嘘,别说话。”
他和满场乐迷一样,兴奋、快乐而虔诚。
而在辉子没有看到的后排角落,包括许寻笙、赵潭,谁也没注意到的角落,还有一个男人,戴了鸭舌帽和副深色眼镜,还有竖领夹克,抬起头紧盯舞台。
张天遥是在网上看到了这场小型歌迷见面会的消息。他也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理,就跟受了某种有毒的诱惑似的,买了票。刚刚坐下时,他还有意遮掩容貌,好在只有前排的两个女孩,多看了他几眼。见他一直低头,也就扭过头去。
现在,周围黑暗下来,没有人会再认出他是张天遥。他盯着台上,惊讶地发现那个女孩,几乎没有什么改变。一身素色衣裙,站在舞台正中站在乐队前,却依然飘渺得仿佛站在一片无边无际的绿草中。她的长发乌黑漆亮如同墨色,她的脸白皙清秀的一小团。当她拿起话筒,轻启朱唇,水一般的嗓音徐徐而来,抚慰着你的耳朵。
张天遥忽然就想起很久前的那个夜晚,女孩站在灯光下,温柔地说:“腰子,你以后,会遇到真正喜欢你,你也喜欢的人。”
也想起在无数次比赛上,她弹着古琴,面目冷清、倾尽全力,他们每个人都在用乐器咆哮都在发疯,赢得那么嚣张那么意气风发,包括他;
还有每当他一回头,就看到小野抱着她,两人天生一对,亲昵无比。
张天遥的视线忽然就模糊成一片。
我没有碰到更喜欢的人,也没有了更好的生活。
原来好久以后,我才发现,那段日子,和你们大家在一起的日子,才是我此生最珍贵。可是我,还是迷路了。
——
音乐有节奏地响在耳边,许寻笙握着麦克风,一边唱,一边在舞台上慢慢地走。而台下乐迷们仿佛也觉得理应如此,随着她的音乐她的脚步,沉浸进那个属于歌手金鱼的清美风雅的世界里。
其实一开始,许寻笙是有点紧张的,毕竟这是她第一次个人见面会。可她向来不把懦弱情绪当回事,一遇上就是抿一抿嘴,丢在旁边不管。所以很快,她看着台下那么多人头,就如同看着一地小白菜。然后她翘起脚尖,稳坐其中,开始随性地唱。
偶尔当她看着那些眼睛,知道他们很快乐,她也是。她脑子里也闪过念头:如果走到大众面前后,和歌迷维持的依然是这样清淡如水人远心近的关系,她不仅不抗拒,甚至是喜欢的。
她还是改变了啊,自从随着朝暮踏入这名利场,四处征战开始。
于是,唱得更加欢喜灵动,更加无声沉醉。
某个瞬间,唱到兴起,她坐到了吉他手身旁,一边唱,一边抬头,目光漫然覆盖场中一切,却注意到一个人,趴在二楼某间大约是办公室窗口,正在往下看。
许寻笙怔了怔。
他穿了件黑色外套,虽只露出半个身子,也显出高大清瘦的轮廓。也不知是从哪里赶回来的,发型肤色远远望去都显得精致漂亮,戴了副墨镜。匆匆一眼就能看见那掩饰不住的大明星气质。
似乎察觉到许寻笙的目光为自己走神停留,他的嘴角露出笑,然后抬起两根白皙手指,在自己唇上一按,递了个飞吻过来。
许寻笙垂下眼眸,慢慢悠悠继续唱歌,却露出甜美得让所有乐迷为之倾心的笑容。
我喜欢坐在夜晚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听着他们的窃窃私语,享受着他们的喧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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