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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行凶(第1页)

“以后遇到这种人,不必理他。”乘坐在竹鹤上,迟御风目视前方,淡淡的道。

虽然没有太多的感情流露,但是纪雅昀听了他的话,心中涌上一股暖流。阿风这是在关心自己呢。

“我从不理他,可他就跟茅树虫一样,撵都撵不走。”纪雅昀道。

茅树虫是修真界毛毛虫的一种,会分泌一种奇怪的黏液,无色无味。最喜欢粘在人的衣物或者动物的皮毛上,粘的极为牢固,无论怎么拍都拍不掉。让人烦不胜烦,尤其是女修士,对这种极易影响自身形象的毛毛虫,多是厌恶不已。

“敬酒不吃,那就让他尝尝罚酒。”迟御风道。

言下之意,对于这种没皮没脸的人,不用客气,直接暴力解决,绝对会比有理的客气疏离更直接有效。

“我会的。”纪雅昀握拳,事实上,今天如果不是迟御风在场,她想保持自己的淑女形象的话。那个色胚早就被她打的鼻青脸肿、满地找牙了。

哼,这种小事,她又不是第一次干。

只是,这个王四海似乎从来不长记性一样。这次被打了,转眼就好像忘记了,看见她就要上前动手动脚。

下次再遇到他,一定要打的他几天不能动弹才行。

没想到,老天爷这么的给面子,很快就把这个机会完美的送到了她眼前。

钟秀峰是迭影峰的北边的一座小山峰,山顶有一处温泉,因此山上四季如春,百花终年不败,蜂蝶翩跹其中,风景如画般优美。唯一感到遗憾的,是此处的灵气非常稀薄,聊胜于无。

许多小女修们喜欢到这里来游玩,顺便采摘一些娇花制作香囊。

娇花只有四片花瓣,粉红水灵的色泽鲜艳无比,若有一滴晶莹的露珠颤巍巍的立在上面,能立马让人心生怜惜,有种想把它捧在手心的冲动。

娇花的花瓣制作的香囊有驱逐蚊虫之效,达到一定数量时,还能避开丛林瘴气。所以很受欢迎,为了符合娇花的名字,还特意给这香囊取了个名字——香玉。

负责管理钟秀峰的修士特意在山南朝阳处种了一片娇花,吸引了大量的女修士前来玩耍,同时也引来了一些心术不正的好色之徒。

王四海是这里的常客之一,今天他又在纪雅昀处受了打击,便道此处逛逛,看看能不能得手个把单纯小女修,好弥补弥补自己受伤的心灵。

别说,他今天运气不错,刚到山上就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女修,拿着一根蛇形药杵在一个青铜钵里鼓捣着什么。

“小妹妹,做什么呢。要不要哥哥帮你一把?”语气中充满了调戏的味道。

正专心致志捣花瓣的江漓早就感应到有人靠近,但觉得在青云门中没人敢把她怎么样,而且司玄就在附近。所以,不曾抬头看是谁。

冷不防听到听到一把油腻的不行的声音,顿时觉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捣药杵的手不禁缩了一下。谁的声音这么可怕?江漓惊恐的抬头看了一眼来人。

王四海挤眉弄眼的摆出一副自认风流倜傥,又亲切无比的表情。

可是,风流倜傥本来就是一个有距离的词,又要显得亲切,那这矛盾的表情有多纠结可怕,可想而知。

“你想干什么?”江漓警惕的一手捂住青铜钵,一手举着蛇形药杵,大有一言不合就揍他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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