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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当初。
她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龙氏集团是爸爸一手创立的,也是爸爸费尽心血,将这个集团壮大成皇城里数一数二的公司。
七岁那年,火宅让她的幸福全部变成了泡影,她只能够跟着叔叔生活,从7岁,到16、7岁,将近十年的生活,她把叔叔婶婶当做是自己唯一的亲人来对待。
可就在那一年,她无意间听到了叔叔婶婶的这番谈话。
“老公,龙乐乐那个丫头,可都17岁了,在过三年,她可就20岁了,当年,法院把孩子判给我们抚养,才让我们接管了龙氏集团。等她20岁后,还要我们把公司还给她!十年前,我们费尽心机才害死了弄死了它父母,难道这好不容易得到的公司,要还给她吗?”
“哎!可乐乐的身上有公司百分之50的股份……我也不想把公司还给她,但是也没有别的办法呀。”
“如果龙乐乐,能像她父母一样,被烧死该多好……那样做为她唯一的亲人,她的股份,应该都会全部落到我们的身上吧。”
“是呀,如果她死了该多好。”
而她偷听到这番话的时候,却被叔叔婶婶发现了!逃跑的途中,被方雅,从楼梯上一把推了下去。
从那之后,她变成了傻子。
但也是因为变成了傻子,她才逃过了一劫。打消了叔叔婶婶对她的顾虑,因为一个傻子,是不会和他们抢公司的!
她的父母,是被亲人,亲手害死的!
她会沦落到这个地步,也是被他们所赐,如果不是这样,现在或许她还会活在一个快乐的家庭里。
她憎恨方雅,憎恨叔叔,憎恨这里的一切!龙氏集团,是爸爸的心血,她要抢回来,一定要。父母的仇,她也要讨回来。
望着龙家的这栋大宅院。
乐乐不禁的苦笑,想想小时候,爸爸对叔叔婶婶多好啊,就算是这栋大宅院,都是爸爸亲手挑选送给叔叔的。
可为什么……
为什么这样了,他们还要对她的父母下毒手,不是说血浓于水吗?这就是所谓的,血浓与水了?
揉着太阳穴。
一股浓浓的酸楚涌上心头,眼眶不禁红润,趴在一旁的石桌上,她真的好想念父母,好想念哥哥,好想念以前所有的时光。
可是再也回不去了。
他们只能够活在她的记忆里。
“这么想方设法的离开我回到这里,可回到这里,又哭成了这样。呵……”耳边隐隐传来男性的声音。
幻听吗?
乐乐抬起了头,红着眼眶朝声音的源头望了过去,愣了一下,只见端木爵高大修长的身影,正优雅的朝她走了过来:“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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