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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丽莎觉得,自己现在的心情应该很好。
之所以是觉得,是因为图丽莎现在已经很难感受到正面的情绪了。
吸血鬼就是这样的,哪怕遇到好事,也很难感受到快乐。图丽莎只能假设自己还活着时,如果遇到了同样的事情,那她应该会很快乐。
她遇到好事了,一个很棒的事情。
林德城最近死了很多人,死人多了,墓地自然就不够用了,不少穷人和无人认领的尸体被随意的埋到了乱葬岗,而这种缺乏管理的地方,一口气出现了大量的尸体,自然会吸引来食腐者。
有一小群食尸鬼来到了这里。
食尸鬼是一种非自然产生的族裔,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诞生的,又是如何繁衍的,这个外形与人类相似,甚至有着独立语言的怪物,往往是以家族为群体来行动的。
一般来说,一个食尸鬼群体,会有8到10个食尸鬼,其中有2到3个食尸鬼头目,它们不但是统治这个族群的领导者,也是这个大家族的长辈。
可非常凑巧的是,这群来到林德城的食尸鬼们,虽然数量稍微少了点,只有7只,但它们仅有一个头目,而且图丽莎在尝试魅惑这个食尸鬼头目的时候,还非常幸运的成功了。
由于普通食尸鬼会百分百听从食尸鬼头目的话,所以只要魅惑住了这个头目,这群食尸鬼几乎就可以视为百分百听从图丽莎的话。
也就是说,她有一群食尸鬼手下了。
图丽莎很早之前就饿了,但只敢在墓地找些死人血来食用,倒不是图丽莎有多善良,只是林德城离普通人居住的区域,是其他吸血鬼的狩猎场。
没有足够的武力,擅自前往其他吸血鬼的狩猎场进行捕猎,会被视为挑衅。
她只是一个新生儿,根本没有能力与其他吸血鬼抗衡。
什么?你说为什么不拿她的几个邻居下手?
对,无人区确实不在其他吸血鬼的狩猎场之中,但敢在无人区里住下的人,就没有一个好惹的。
当然了,现在不一样了,只要她喂饱了那群食尸鬼,有了它们当打手,自己就再也不会害怕其他人了。
图丽莎很高兴,为此她还特意画了个妆,用的是自己还是流莺时所遗留下的化妆品,为的就是即将到来的闪亮登场。
可在到达坟场附近时,图丽莎闻到了一些古怪的气味。
空气中有着淡淡的血腥味。
乱葬岗里出现血腥味并不罕见,更别说这里还闹食尸鬼了,可这种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非常新鲜,而且还夹杂着食尸鬼独有的腐臭味,很明显不是出自那早已干涸的尸体。
有人在这里打死了食尸鬼!而且还处理了血迹,不然血腥味不会这么寡淡!
想到这一点,图丽莎的瞳孔急速收缩。
她准备跑路了。
图丽莎很怕死,虽然她已经死了,但依然很怕死。
或者说,正是经历过一次死亡的恐怖,她才会如此畏惧那种一切都将消散的感觉。
“啧,真谨慎啊,被她跑掉了。”
墓地里走出了几个装备精良的战士,与寻常的雇佣兵不同,他们总共才5个人,有3位都是女性,其中一个更是有着尖尖的耳朵,显然是极其罕见的精灵族。
“我之前说了,马奇的盔甲那么响,哪里是潜行的样子,躲藏是没有意义的。”
“你说什么?”
说话的小个子伸手指了指穿着链甲的女战士,似乎是想要把责任推到队友身上,但她只得到了队友的头槌警告。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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