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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卫逸又被屋外叽叽喳喳的鸟给吵醒了,迷糊地睁开眼睛,他遽尔一愣,顿时来了精神,他发现他的床头柜上放着一颗崭新的篮球。
这是给我的?卫逸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抱着篮球跑出了卧室。
“姐,这篮球是谁的?”
卫妤在厨房里忙活着,头也不抬的道:“我一早去给你买的,喜欢吗?”
“你买的我都喜欢!”卫逸欢呼了一声,嘴巴也变甜了不少,他还打算今天自己去买颗篮球呢。
至于那颗老旧的硬皮篮球,卫妤也终究没有把它扔掉,她知道这颗球是卫逸最早的一颗篮球,也是最旧的一颗篮球,陪伴了她弟弟几乎十年的时光,哪怕后来父亲给他买了新的篮球,他也没把他丢掉。
要不是前两天她大扫除时无意中翻出这颗球,她几乎都忘了。
卫妤原本以为卫逸早已经忘记篮球了,她还记得那个印象深刻的傍晚,小小的卫逸一如既往地在楼下拍着篮球等着父亲回来,结果倔强的他抱着篮球站到半夜,最终却等来了父亲的噩耗,从那一天起,他就再也不碰篮球了。
然而昨天早上,卫逸终究还是舍不得丢掉那一颗破旧的廉价球,卫妤便知道弟弟的心中对篮球还是有感情的,就如同他对父亲的去世一直难以释怀一样。
卫妤把那颗破球洗净了,放到了卫逸房间的储物柜里,那里还有她们的父亲给卫逸买的另外三颗球,也是一般的破旧不堪。
卫妤的眼光自然不差,她今天买的这颗球是斯伯丁的,这是她昨晚问了孟亦良的建议才选择出来的。
卫逸环顾了下四周,下意识地问:“那老头呢?”
卫妤白了他一眼,他已经懒得去纠正他的称呼了:“外公去跑步了,他可比你要早起。对了!昨天学校分的校服我已经帮你洗好了,昨晚脱了水,今早应该干了,你穿好了来吃饭吧。”
“哦!”卫逸抱着篮球,又返回了卧室。
“咦?你抱着颗篮球要干什么?”吴伟一眼便看见了卫逸手中的篮球,不由惊道,他已经三年没见卫逸抱着篮球了。
卫逸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以后就开始学打球了。走吧,快要赶不上公交车了,事情的原委我们边走边说。”
“妈!我去上学了!”李靖峰朝门后挥了挥手。
一位头发微霜的中年妇女正埋着头用长筷翻滚着油锅里的油条,两鬓的发丝汗渍渍地贴在她脸上,她穿着件紫色格子的衬衫,样式有些老成,袖口挽起,袖缘也沾满了油污。
她是李靖峰的母亲,娘家姓赵,大家都叫她赵姨。
赵姨的脸有些黑,脸上也长了许多的皱纹。不过她的五官长得比较耐看,如今虽然操劳了许多,可是还是不掩她的美丽。
她虽然瘦,却不矮,个子明显有170以上。想想也是,李靖峰那么高,他的母亲怎么也矮不到哪里去。
她抬起头看了李靖峰一眼,双手在围裙上蹭了蹭:“靖峰等一下,把这个带上!”说着,她竟提着一个塑料袋追了出来。
李靖峰面色一苦:“妈不用了,我吃的很饱,这些就别带了。”
“这哪成啊?”赵姨把袋子硬塞到李靖峰手里,“你不吃也可以分给同学呀!快去快去,你上课要迟到了都!”
赵姨摆摆手,将李靖峰赶了出去。李靖峰无奈,只好提着俗不可耐的大红塑料袋走出家门,赵姨见李靖峰走远,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她擦了擦汗,又返回了屋里,见小儿子两口饭还没吃完,又忍不住说道:“靖明!怎么还没吃完吶?你哥都上学去好一会儿啦!”
“明明刚走而已…”比李靖峰小两岁的靖明在心里偷偷腹诽了句,却还是加快了筷子。
“所以你是说,你要加入篮球队?”吴伟瞪大了眼睛,“可你从小不都是跟着你爸…”
吴伟不由停住了话头,他知道卫逸父亲的去世一直是他的心结,与大多数男孩与妈妈亲近不一样,卫逸的母亲是个女强人,钢琴家,时常到处跑,就算在家也是逼卫逸练琴,他和卫妤两姐弟小时候倒是经常由父亲带着。
卫逸接触篮球的时间非常早,可是吴伟知道,他没有跟除了他父亲以外的人打过球,据卫妤说,那是他小时候目睹父亲打球受伤,整个腿骨弯成一个极度可怕的角度而留下的阴影,使得他排斥和人打球。
而且他小时候生活在冰冷的篮球馆里,也养成了他当时孤僻的性格,没有人愿意跟他玩,他也不愿意跟别人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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