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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只注意到她的名字,如一只爪子在我的心脏里抓了一下。
我再次扫视着她的面容。
她便抽出手纸擦去口红和妆容。
没了那份红色带来的娇憨,她的五官立刻变成点缀着英气的俊俏。
“这样呢,还记得我吗?头发本来是茶色的,只是我最近去染了栗子。”莎朵从脑后摘出一根茶色的头发,给我看。
“啊!”我忽然叫起来,眼前的脸突然变得如此熟悉,“莎朵……”
午后的阳光还斜斜地照在院子里,屋子里,窗棂和铃兰萧索的影子笼着两根涎水般细长的蛛丝,像融化的银,像玻璃碎,浮现在鱼缸里稀稀疏疏的鱼苗后面。
和名字一起浮现出来的,还有小小的冰冷的手,柔顺的茶色碎发搭在额前,如丸子软而圆的耳垂,眼角下一颗痣,随着她弯起的眼角轻轻地动。
莎朵在我对面坐下来,视线转向我的盘子,“这是什么?看起来很好吃。”
“香菇鸡肉卷和芹菜沙拉。”
“看你吃这么香”她说,“哎呀,终于找到和你聊天的话题了,这么久不见,看到熟悉的你,我还有点怯生嘞。”
“你要吃点吗?”
“不用了,我刚刚吃了点速食通心粉填肚子。”莎朵又看了看我,“没想到……没想到会在这里,这么突然和你见面。”
我也非常高兴和她的重逢,这次重逢既没有咄咄逼人的排场,也没有久未相见的疏离;自然得好像是她只是拉着行李箱出门一趟又回来了,只不过我对她的印象其实还是那个红背心的小女孩。
一晃眼她就变得高挑修长,结完账站到一起时,她的个子居然和我差不多。
“你最近就在这里工作吗?”
“不是,只是兼职而已,我做了好几份工作,所以我不能和你待太久,晚上我还要去卡涅利安老爹那里修车。”
我闻到她头发上玉兰暗沉的香气,昨天她还是美的影子,今日便成了爱之女神,这时她嫌热似的脱下外套。
我眼尖地瞥到她胸口别着一枚勋章:
那是支援部中尉的军徽。
小小一颗,刺在我眼底。
莎朵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袋。
我以为这里面装着晚饭,后来我知道这里面是她的配枪和文件;走路的时候她买了两根棒棒糖一人一个嚼,目光时不时扫视着我光可鉴物的头顶。
该死,早知道会碰到她,我今天该去改个造型穿件好衣服才是,胡子也没刮,长得和热带雨林似的。
“……话说你的短发呢?”一问我就傻眼了:不是,过去这么久,女孩子头发长长很正常我开始恨自己学理科了,到和暗恋的女孩关键时刻连句好听的话都蹦不出来,“你长发也好,我的意思是说……”
“好看吗。”她转了转头。
“唔,很好很好。”
“其实之前我剪过小男式的超短发,脖子没了遮挡,风嗖嗖地刮来刮去很凉快。”莎朵一边说,一边把披肩的头发挽起来,“我露出耳朵和额头会好一点。”
“军队里不是硬性要求不能过肩膀吗?”
我问道。
“所以平时就挽起来,像拷打犯人一样把头发绑得紧紧的;这样的话,所以我说留短发更方便,可是我家里人却都不这么想,他们都说短发没个女孩子的模样;可是凭什么女孩就得留柔顺的长发呢?”
“是因为男人们都喜欢长发女生吧?看起来温柔又贤惠。”
“男人哪能决定女人?发型哪能代表性格?而且有些长头发女生傻傻的温柔,完全没有自己的思想,脑子里只有这几个词了。”莎朵叹了口气,“不会都喜欢那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吧?人生在世间,当然要拼尽全力,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只有这样的话,便是死也值回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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