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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飞挑了挑眉头,带着格兰特汉斯往城里去了。
里斯本港的劳工不像小港口的那么辛苦了,他们不住在码头,就算是从外地来的也是住小旅馆,因为他们的薪水很高,足有小港口的几倍。
所以离开海岸,穿行在诺大的码头中,周围除了堆成小山般的货箱外什么都没有,哦对了,还有偶尔路过举着火把的巡查员,防止有人偷东西。
鱼腥味,腌肉味,这些货箱里装的大多是食物,走着走着,郑飞忽然闻到一种熟悉的味道,他止住脚步,皱起眉头使劲嗅了嗅,辨认了出来。
这种东西对于他来说可以称得上是生活必需品,以前一天不碰都觉得难受,如同手机。
威士忌,英格兰的生命之水。
在圣休伦斯当船长时,游轮漂在海上,他每天的娱乐生活就是看看球赛,玩玩手机,泡泡妞,临睡前喝杯威士忌,早已成了习惯。
算起来,已经好多天没喝到威士忌了,想起那熟悉的口感,还真不是一般的馋。
“船长,你在干什么?”汉斯见他不走了,好奇道。
“格兰特你带刀了没?”他问道。
“带了。”
“把这货箱撬开,里面有好酒。”
“嘿,你有那么多钱再加上一整箱宝藏,想喝酒去城里买几瓶不就行了?”
“这酒不一样快撬!”
格兰特撇撇嘴,猫起腰爬上货箱,小心翼翼地撬开,动作娴熟无比,毕竟老本行。
然后,他抱出一个木桶闻了闻,道:“唔,怎么好像是英格兰的药水?”
在十五世纪,威士忌就是被英格兰人当作驱寒药水使用的,所以才有了生命之水这个名字。
郑飞笑笑,道:“抱着它,开路!”
城里的人很多,他们坐在自家的屋顶,谈笑风生地,眺望远方即将入海的落日。
里斯本有很多外乡甚至是外国人,那是为了躲避西亚与东欧那边的战火,许多人选择向西迁徙,一直往西走一直往西走,走到这里便停下了,再走就是大海了。
所以,这里生活着许多种族的人,他们摆摊售卖家乡的小吃,用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
当然,这里更不缺富人,葡萄牙本就是个小国,整个边境都是海岸线地理位置极佳,自然是富得流油。
在接下来的两个世纪,它强大到甚至与西班牙共同成为影响世界的最大的海洋帝国,殖民之爪伸向了全世界。
可惜的是后来它们被强势崛起的大不列颠帝国所取代,大不列颠的领土也跨越全球七大洲,一度成为了全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号称日不落帝国。
当然,这一切发生的前提都是,郑飞不在。
而当郑飞卷入了这场全球风暴中,一切就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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