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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血裔,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
可以说,前一任的喀巴山之王就是因为忽视了时代变化,才导致如此的。
那个血裔,自以为花,钱买人来吃就好了。
结果被记者这种莫名其妙的生物跑进来调查采访。然后就引发了巴恩斯的到来。
坦白说,原本喀巴山之王是能胜利的。
但是它终究还是太高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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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根本不知道气运的作用。
结果,它耗尽了气运,被巴恩斯反杀。
反杀成功的巴恩斯,也是名正言顺,在这里当上了新的喀巴山之王。
不干不行的。
巴恩斯已经成为了血裔。
它回不去了。
就算它一定要走,不是在路上被太阳晒成灰,就是到了教廷里被教廷收起来当狗。也许,有可能连狗都不如。
世人以为教廷是慈祥善良的。
但精通教廷阴暗面的巴恩斯知道,那是多么黑暗残忍。
很简单有道理。
教廷想要培养针对魔物的生物。
就需要比魔物这些怪物更残忍,更变态。
宗教裁判所。
就是这样的组织。
那里的人,接受最严苛的训练。
他们不要私财,禁绝女色,定时,定期,用带铁钩子的鞭子抽打自己,时不时的会在身上绑缠苦修带,让自己时刻处于痛苦之中,来克制红尘的引诱。
这些苦修士,和巴恩斯一样。
都是最冷血无情的杀手。
然而,巴恩斯终究是一个人,一个年轻人,一个年轻的男人,他到底被一个女人迷住了。
像巴恩斯这样的人十分可怕。
它们可以。
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从前的巴恩斯只知道杀怪物。
但现在巴恩斯自己就是怪物了,它不得不给自己一个新的目标。
那就是救赎。
让身陷苦难的人得救。
所以他才在于此。
他不是想要在这里当什么狗尸比的喀巴山之王,而是想,也许,可能,大概,有没有一个机会,把这里受苦的人,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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