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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疑凶(第1页)

书生泣血控诉:他的两个妹妹死于非命!

事情重大,沈晚当即让王五好生盯着书生,并问清此案的来龙去脉。再唤来两个衙役随书生去把他两个妹妹的尸身找回,一并交给曹仵作验看。

她自己则回房让青儿给换了身衣裳,并薰上了熏香。

大姐大喜的日子,做妹妹的一身血腥味可不像话。

应天县衙内兵朋满座,不管是高攀的,还是低就的,沈千易都做足了姿态,且面面俱到。

他把生意场上的那一套用到官场,竟是游刃有余,还能抽空喊来沈晚询问方才的击鼓之事。

沈晚自然据实以告。沈千易也有些震惊:“竟出了这等惨案!”

“嗯,大姐的事要紧,父亲先顾好婚宴,案子的事,就交给晚儿吧。”

沈千易点头,他对沈晚向来信任。

“哎呀,沈三小姐!这是沈三小姐吧?”有人重重拍了拍沈晚的肩膀。

沈晚稍稍吃痛,皱眉回头,见是一个手中端着酒杯,脸色微晕,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

颜值太低,还很不礼貌,沈晚对他的第一印象就很差。

一旁的沈千易适时提醒她:“这是刚中举的胡屠夫!”

中举?沈晚不由得想到了书生。再对比眼前这个有些许醉意,五大三粗,满脸横肉的胡屠夫,书生中举还说的过去。屠夫中举?真是少见!

胡屠夫对“中举”、“举人”类的字眼,十分看重。但凡听到,自豪感必是由内而外,油然而生。他静静的等着沈晚尊称他一声——胡举人!

大启朝的考试分童试,乡试,殿试。

通过了乡试的称为秀才;通过了乡试的称为举人;通过了殿试的。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

而胡屠夫这个举人,不过是通过了乡试而已。身份上,从草民变成了有些许身份的人,见到县太爷,可以不用下跪。

有一句话十分经典:没有人会愿意通过探究你邋遢的外表,去发现你优秀的内在。

沈晚并不打算买这胡举人的账,她不过点了点头,行了个十分简单的礼,扭头就去了别处。

胡举人想要跟上,却被衙役们拦下了,他只好暂时放弃。

沈晚忙进了大姐沈云的闺房,想趁着最后的丁点时间,跟大姐说说话。

刚巧二姐沈雾和四弟沈风也在,他们正笑闹成团。

“三妹,三姐!你怎的才来?!”众姐弟故作抱怨。

“是我来晚了,姐姐莫怪。这是晚儿想要送给大姐的礼物,希望大姐会喜欢!”沈晚递上一个小小的锦盒。

沈云一直记得,父亲沈千易说要去信沈晚,告知沈云婚事时,她顺道向沈晚求了个有新意的礼物。

当时不过即兴之举,事后也没怎么记挂,如今沈晚当真捧着礼物来了,倒让她有些惊喜。

一旁的沈雾和沈风也相当好奇,他们催促着:“大姐,快打开看看!”

沈云巧笑嫣然,扫视三人一眼,随后轻轻打开了锦盒,顿时晃花了眼——竟是一块流光溢彩的手帕!

罗梳留给萨满祭司的手帕,能写上一行字,并保留下来,全是因为用了一种当地的药草,使帕子染色,并持久不化。

奎英宿发现之后,说与沈晚听。沈晚便突发奇想,请陆汲远画了一副山水图,就着这药草,加上各种颜色,重新染了一块手帕。

沈云十分高兴,这手帕在当今世上可是独一无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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