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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的抵达小镇,但比起她离开之前不同,这次她身边带着的不是三只小狼,而是十一只的狼群。
她先去了旅馆,此时依旧是澹季,就二个旅客面对面地坐着喝酒。见到她带着狼走进来时,都惊呆了,以为自己喝多了,看花了眼。
旅馆老板也愣住了:“来丝丽,哪里来的那么多狼?”
那可是狼,目光深邃、一脸凶残,和傻缺的罗马和二哈形成鲜明的对比。每每看到这两只,她都会联想到,狼是如何变成狗的,可这也变化得太快了点。
“是小狼的族群,碰上了就跟着了。”
旅馆老板看着蹲在不远处的头狼,脸上那道几乎贯穿半张脸的长长疤,心有余季:“不该是它杀了牧羊约翰吧,就找到了破布条、几块骨头还有一把刀。”
希宁撇了撇嘴:“这都过去了,现在它们是我的。”
狼吃了羊,约翰杀了母狼、还差点饿死小狼,头狼报仇杀了约翰……冤冤相报何时了,她将这群狼会带得远远的。
车上的物资价格卖不高,已经开春了,小镇人口不多,冬季又是澹季。买了点必需品后,先回到木屋那里。
整个小镇的轰动了,出来看热闹。除了罗马和二哈保持着一贯的缺心眼,对着大家摇尾巴,其他的狼、包括狼孩,那阴森森的目光,让居民不敢靠近。
狼孩还对着试图靠近居民的二哈用长嘴拱回去,狼孩是三只狼崽中最大个头的,从小就是,只有它还保留着更多的狼性。近期跟着狼群捕猎,成长很快,已经成为了狼群的一份子。
而罗马和二哈,两只前腿搭在车架上,回头对着居民们张望。等走远了,罗马回过身,用侧脸在她胳膊上亲密地蹭着……呃,这丫头就自己养着吧,没救了。
没想到木屋内住着好多猫,她到时,屋顶上至少躺着七八只,正在晒太阳。窗成了它们的门,饿了去河边捕鱼,木屋挡风遮雨,是个好地方。
狼群一看到猫,就去追,吓得猫四散奔逃。别说过来求撸,再不逃,命都快没了。
木屋里住了一晚上后,第二天捕了好些鱼,洗好串好,第三天一大清早她又要出发了。
不是不想住,而是身边多了这些狼。喂饱它们,需要很多鱼。不管它们,这里没有大型动物,它们一定会去镇上找吃的,牛羊猪狗就遭殃了。如果不想原本对她感激的居民,转而敌视她和狼群的话,还是离开这里吧。
通往外面的路,只有经过小镇。这次她没有停留,直接离开了,而那些居民还以为她和以前一样,过来逛逛,买卖东西的,直到她离开了镇,这才喊着叫着“来丝丽走了”,奔走相告。
几天后,终于到了夏特郡的岩石城,看着比之前任何地方都要热闹的镇,不对,可以称为城市。大约有五千多人口,每天都热热闹闹的,见到后才知道为什么叫岩石城。整个城市依山蜿蜒往上,房子大部分都是用岩石建成。
真搞不懂那个喜欢用剑乱噼的辛西亚公主,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去当个游侠魔器师。
“特别的来丝丽!”突然有人惊呼。
希宁翻白眼,没扭头去看就知道是谁,冤家路窄,现在能称呼她这个名字的也只有刚想到辛西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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