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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在毛驴上,放在跟前的包袱里,探出三只东张西望的“狼头”,回到家说不定又要拆家,幸好家里东西也不多。
到了后,刚放下它们,三只就一熘烟地跑到牲口棚里,肚子饿了,找母羊了。
吃完晚餐,洗漱完,躺在床上盖着羊毛毯子,三只小狼就凑过来了。这脚边捂着一只,手上还能抱着一只,毛茸茸、肉乎乎的,这是一天里最开心舒服的时刻,比卖了货后拿到钱还开心。
没办法钓鱼了,只有用捕鱼的办法,挂上树枝藤条绳子做的捕鱼工具后,就拿起弓去打猎,小狼可以吃肉了。
百盟书
松鸡大部分给了小狼,鸡骨架烧汤,再大点确实要养不起了,一只只吃起来象饿狼一样。希宁真是无可奈何。自己要养的崽,说什么也要养下去。
三只狼里,属罗马这只小母狼最有良心,也最黏人。每晚都硬要挤到她身边,非要抱着它才肯睡。而狼孩和二哈都是公狼,两个经常打闹,时不时去招惹猫。
小狼长得很快,估算着应该有三个月大了,和普通狗差不多大小,不同的是尾巴永远垂着的。现在它们都跟在毛驴后面,耐力很好,也很乖,到外面去时从来不打闹。等回到家,又会翻天了。
那些猫已经不是对手,哪怕最凶的一只,见到它们也会躲开。
大雪下来的那一天,希宁将母羊和已经长得挺大、开始吃草的小羊带到镇上,老板见到后要了,出了二个银币。
老板忍不住问:“真的卖了,不留下来自己吃?”
“不了,毕竟是喂了狼崽的。如果要杀,找个手脚快的屠夫。”希宁将钱放进钱袋。
老板立即摇头:“自从牧羊约翰死了,镇上哪里还有什么羊。正好老婆娘家的侄儿过来找活,这懒胚干啥都不行,赶着几只羊去吃草总会了吧。这羊不错,留着配种吧。”很多小孩七八岁就赶着自己家里的羊去吃草,是个好安排。
这样更好,希宁笑了笑。
外面还下着雪,老板叫厨娘拿来了一碗加了黄油的热汤,让她喝完了走。自己拿着一杯葡萄酒坐在旁边喝着。
喝着汤时,老板闲聊说,镇上可能狼群来过了,那晚镇上的狗叫得很凶,往窗外看,看到类似大狗的身影,但没人敢出去一探究竟。
老板也叹气:“这雪下了三天,狼应该没吃的,跑到镇上来。有一年也是,甚至还有野猪和黑熊。”
突然想到什么:“你的弓剑能用吗?”
希宁一愣,随即找了个模棱两可的回答:“还行吧。”
老板喝了一口酒:“到时野兽闹得太凶,会悬赏请魔器师来捕杀,价格会出得挺好的。这大冬天的,你一个人住木屋也不容易,要不你就住在这里,不收你房钱。鱼我会叫人弄来的!”
行了吧,住在这里还不是为了偷学如何做鱼丸。希宁果断拒绝了:“我哪里会杀什么野兽,一个人住习惯了,而且还有三只狼,它们越长越大,会吓到客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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