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天夜里。
受到“先祖之灵”的指引,破碎岭食人魔搭好祭坛等待着万灵降下祝福,为食人魔分发圣餐。
按照先王之魂的说法,凡是享用过圣餐的人,都能获得更为强大的力量。“吃掉某种东西就能获得那种东西的力量”一直是食人魔意识形态中最为单纯的观念,象征了广大破碎岭人民的淳朴愿望。
在食人魔的传统文化中,只要吃下长条状的东西能壮阳,吃下圆锤形的东西就能丰胸,多吃黑色食物就能让毛色变黑,多吃大脑就能补脑,吃下胎盘就能补充干细胞,鱼人肉能明目,矮人小腿肉能增加移动速度,风元素残渣能补气,火元素残渣能温胃,水元素残渣能润肺,地元素残渣能培元固本……
总之,食人魔对于食物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看法。
当然,在其他种族看来,食人魔除了胃口越来越好之外,几千年来整个食人魔种族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可食人魔们对其他种族的看法不屑一顾:“呼……你们这些矮小而未开化的种族!你们什么都不懂,你们之所以不相信食物的神奇疗效,是因为现在的好厨师越来越少了。等你们真正遇到能够发挥出食材效能的厨师就不会这么说了。”
著名冒险家布莱恩-铜须对于食人魔语言中的“好厨师”注解是——“永远只存在于传说中,但谁都没见过的神话人物。”
所以,当“先王之魂”告诉他们“圣餐”可以赐予,整个破碎岭氏族沸腾了。因为他知道这就是他们一直寻觅了几千年的东西,食人魔的祖先果然是最有智慧的,“吃东西就能成神”果然是可以在神灵层面实现的事情。
we_are_what_we_
千万不要以为莫奇受过几年西方的科学教育就会不知天高地厚地怀疑这个理论。
事实上,莫奇也是“吃啥就是啥”的忠实信徒。
莫奇有个好朋友,从小就爱在学校门口吃烤羊肉,父母给点钱他放学后就会去吃烤肉。就在去年,莫奇的这位朋友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一间名为“阿卜杜拉烤肉”的连锁餐饮公司,并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烤肉师傅。
所以,父母从小告诫我们不要乱吃路边摊是有道理的。莫奇喜欢吃肯德基,可每次看到肯德基上校的胡子和白羽鸡的尾羽是一个颜色,莫奇都会觉得莫名不安。
再回到奥特兰克城堡,
破碎岭氏族首领玛格斯索尔头为了今晚的活动,更是盛装出席——他头戴着一顶做工非常粗糙的金属王冠,身后披着一件床单似的的红色披风。
玛格斯索尔站在高台上,激动地等待着荣耀之日的降临。
高台下方的空地上,也挤满了身材高大强壮的食人魔。
似乎所有食人魔提出异议,告诉大家“这一切都很不合理”。
假如先祖之灵真的神通广大,为什么不直接食物出现在每个食人魔面前,还要那么麻烦地从城外运来圣餐?
这是个很明显的破绽,可偏偏没有食人魔提出异议。
艾泽拉斯的学者将这种广泛存在于食人魔社会中的现象称为集体非理性,即在食物诱惑面前,每个食人魔都想着如何让自己多吃一些,反而没有人去怀疑食物本身是不是陷阱。
云想想上辈子是个风风光光的大明星。这辈子她想要做个兢兢业业的好演员。爱惜羽毛,宁缺毋滥,不靠粉丝数量说话,作品才是底气。脚踏实地的靠自己一步步迈向王座,却一个不小心与那位世界级大佬产生纠葛。从此以后大佬会悄悄在微博上关注她,会以送她高科技保护物品为由,制作一个只有无名指能够戴上的戒指套路她,会美其名曰他们家族以让恩人涉险为耻辱而监视她!直到她被他箍在怀里你现在太危险,只有做我的太太才能安全。云想想...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他是龙族龙子,却蜕变天赋失败,自巅峰跌落。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杀他证道。家族视他为耻辱,将他逐出,从族谱除名。绝境中,他苏醒前世记忆,华夏龙魂激活,化身地狱邪龙,拥有吞噬天地异火的绝世天赋。炼丹火,天劫火,三昧真火,地狱火等,都是他口中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