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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重重点头道:“好,我告诉你。”
“从缇尼娅现世开始,整个上层圈子就像疯了一样,以前他们追求珍贵的奇珍异宝,追求高贵,也崇尚许多东西,想来你应该知道。”
女人扫一眼丁无嗟身上的衣服,哼笑一声。
“像你这样的小贵族如此,大贵族就更是推崇缇尼娅。”
很棒的营销手段,丁无嗟想,不可置否,推出缇尼娅的人作为一个商人很优秀,但作为一个人类,他丧心病狂。
为了金钱,名气,这些普世意义上的东西,往往会有一群人不择手段。
从一些不常见的东西上入手更是常态。
毕竟,如果你说猫的眼睛是绝世美味,只有最上层的人才该享受到。
那爱猫人士会疯了一样攻击你。
你说人类婴儿鲜嫩可口,是延年益寿的首选佳肴,那你会得到几乎所有人类的谩骂。
谩骂过后,会有小部分人去尝试。
但如果你说一个不那么常见的,人们对其几乎没有了解的生物很好吃,并列举出吃它的种种好处。
如果它没有毒,无公害,不属于保护动物,在铺天盖地的营销下,它会成为人们食谱上的一道菜。
如果它珍贵,那营销便要在隐秘处进行,于是它会成为上层人士秘而不宣的珍馐。
有人因为吃了它而自视高人一等。
在一个有完善法律的世界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法律只为大贵族服务的这里。
“然后,人们开始了对缇尼娅的大规模捕捉。”女人叹口气,“可是一无所获,后来终于有人发现,真正的缇尼娅不是人们见到的那样,他们除了一张脸美丽,其他的地方并不值得推崇。”
“卖出第一只缇尼娅的人站出来,他宣称,缇尼娅是上天赐予人类的珍宝,只是人类要获得珍宝必须有所作为,而他,正好拥有能将缇尼娅改头换面的神力。”
“这是神明的恩赐,他将作为缇尼娅最忠诚的仆人。”
“拥有神力的他尚且只能做缇尼娅的仆人,但那些买家,却可以当缇尼娅的主人,他们更疯狂了。”
“女巫大人曾经质疑过,她在缇尼娅身上没有发现任何巫术的痕迹,但是那个人说,神力和巫术是不一样的,不要试图用卑微的巫术去揣度神。”
说到这里女人嘲讽的笑出了声。
“一只缇尼娅能卖十万枚金币,一个普通农民辛苦一年也赚不到十枚,利益面前所有人都是疯子。”
“缇尼娅……长相和人类无异,所以……有一群人开始不择手段的制造赝品。”
想也想得到,所谓赝品究竟是什么。
“怎么把身上的皮肤变得更娇嫩,用什么药才能在不伤害喉咙的情况下把人毒哑。”
“他们从来意识不到,眼前的是活生生的人命。”
“大贵族们也意识不到,当第一只缇尼娅顺从的说出‘主人’两个字意味着什么。”
“他们简单的将其定义为学舌。”
“因为……”女人的声音颤抖起来,像是要哭,“如果把缇尼娅定义为人类,那它们种族的高贵就要灰飞烟灭了。”
“把人类教养成恭顺服侍的狗是很变态的行为,有些贵族喜欢也只会在私下进行,缇尼娅就不一样了,它是盖棺定论的宠物。”
“另一个原因就是,在贵族眼里,除了他们阶层,其他人类是最低贱不过的,高贵的缇尼娅怎么能是低贱的人类呢。”
“他们绝对不能是同一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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