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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四章 琵琶骨(第3页)

因为那俊朗的人心都碎了的小厮,就是她们三姑娘用鞭子抽回来的。

现在,可别一个不顺心,就又抽小厮的脸啊,尤其别抽脸,万一抽毁容了可怎么办?

邬三姑娘一身火红的骑马装,手里拿着一条精致的马鞭,那马鞭是大将军赏赐给她的,所以她打谁,从来没人敢躲。

眼前的小厮是第一个,所以他的下场很明显,已经扫了半个月的马粪了,而且还要继续扫下去,她不发话,他得继续扫一辈子。

她走上前,见小厮认真的在刷马背,他虽然穿着小厮的衣裳,可是却没有半点卑谦,背脊挺的直直的,怎么看都跟小厮不着边,尤其那双手,比她的看起来都要精致,叫人妒忌。

看着那骨节分明的手拿着马刷,竟然叫人生出几分妒忌来,妒忌那马太幸福了,有这样精致的人伺候它。

她弹了弹手里的马鞭,笑道,“好能耐啊,你一来府里,就将将军府这些丫鬟的芳心撩拨的如一池春水,连活都不干了,专门来欣赏你刷马!”

“所以,三姑娘是打算放我走了?”小厮望着她,问道。

邬三姑娘笑了,好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似的,“你倒是想的挺美的,我若是放你走了,只怕这些个丫鬟要怨恨死我了。”

小厮脸上就染了一层薄怒。

他肤色白润,眼睛黑亮如明珠,五官精细,无一处不精致,别说男人了,就是女人见了都心生妒忌。

“都说大锦大皇子长得美,也不知道跟你比起来,谁更美一些?”邬三姑娘笑问道。

她说的很随意,丝毫不觉得美这个字用在男子身上,是多么的不合适。

可是眼前的小厮是傲娇的,他轻哼一声,“谁更美,府上又不是没人见过锦朝大皇子。”

言外之意,是叫都见过的人来回答她。

仿佛,他也有意跟大锦大皇子一较高下。

邬三姑娘没说话,她身边的丫鬟就笑了,“这倒是个好主意,要奴婢去找人吗?不过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他这样子,哪能跟锦朝的大皇子比?”

“肤浅!”那小厮轻翻一白眼,随即道,“三少爷身上的衣裳料子就不错,给我来一身。”

这粗布烂裳穿在身上的感觉真不好受。

丫鬟咋舌。

好一个不要脸的小厮,给他两分颜色,居然就开起了染坊,敢在她面前狮子大开口!

三少爷只穿云锦的衣裳,他能穿,他一个刷马小厮能穿吗?!

比容貌的事,就不了了之了。

邬三姑娘笑他自信,但是她就是要击垮他这份自信,要他牵马过来。

可是,人家牵着马,就是不露半点卑谦。

她觉得好生无趣,好像怎么践踏,他还是那么自信,像是从骨子里发出来的一般。

邬三姑娘转身走了。

她是主子,出门不是不能从侧门走,但是从觉得见不得人似的,和她高傲的性子不符。

只是要是知道,从前门走,会碰到她不想见的人,她就是钻狗洞,她也愿意。

她前脚出门,那边安郡王就骑马过来了。

不期而遇。

安郡王倒是一脸笑意,倾慕之色毕露。

可是邬三姑娘却提不起兴致来,只淡淡敷衍。

不过,一会儿,小厮就牵着马过来了。

小厮容貌太俊朗了,走到哪里,都万众瞩目,这不,安郡王注意到他了。

邬三姑娘心中一动,笑问道,“都说大锦朝大皇子美的惊人,不知道与我这小厮比如何?”

拿大皇子和一个小厮比,真是够侮辱人的。

安郡王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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