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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她住进金屋的第一夜,他明明那么厌恶女人的亲近,却对她的靠近毫无排斥的感觉,甚至,他很享受她的靠近,他很喜欢她身上清新浅淡的香气,很自然,很好闻,不是香水的香气,而是鲜花花草的香气,来自大自然的香气。
金屋的女人,都知道他不喜欢女人身上的脂粉和香水味,可她们还是偷偷的化妆,涂抹香水,还以为他看不出来,闻不出来。
只有她,真的是每次看见都是干净清爽,清新怡人。
就好像炎炎夏日里,清凉的清晨,吹来的一股让人心旷神怡的凉风。
这种感觉,太美好。
他想起她的唇轻轻吻在他锁骨上,那柔软温热的触感,她的头发刚刚洗过,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充斥着他的鼻间,让他当时就有些失神。
他想起第一次抱她入睡,是因为那个疯女人彻夜喊叫,吓到了她,她缩在他怀里,像一只受惊的小动物,她从他怀里抬头看他时,眼睛那么亮那么清澈,好像盛满了这世上所有的星光,又好像是两眼最清澈见底的泉眼。
当时他就想,怎么会有人的眼神如此清澈,不染尘埃?
人类的天性,总藏着一丝阴暗和邪恶,善良的人,能让阴暗和邪恶掩藏好,不让他们吞噬人性光明灿烂的那一面,而邪恶的人,则是相反的。
至于他,四年以前,他身上阴暗和光明两边扯平,谁也压不倒谁,而自从遭遇四年前的背叛后,他人性里的阴暗邪恶压制了光明。
对他来说,越美好的东西,他就越想破坏,越纯白无瑕的人,他就越想染黑,而她那双清澈明亮,充满生机的眼睛,他特别的想让它们变得浑浊不清,一片死灰。
怎么做呢?摧毁她!
他没有的东西,别人也别想拥有。
现在,他终于做到了,她那双眼睛里失去了所有神采和生机。
可是,这已经不是他的本意。
从前天夜里拥抱着她入睡,他已经想要放弃心里的想法了。
可是,她背叛了他!她像白千雪一样背叛了他!白千雪背叛他和霍珺在一起,而她背叛他和齐铭在一起!
背叛他的人,都该死!他没有做错!
霍崇身上突然散发出冰冷阴沉的气势,眼神冷厉阴冷,像要杀人一样,吓得原本围着他不停的献媚的女店员一下子躲得远远的。
洛风见状不妙,好在他有处理这种情况的经验,连忙大喊,“总裁!”
一连叫了三声,霍崇才回过神来,眼里的杀气慢慢熄灭,身上那股骇人的阴沉气势也散去,即便如此,那名女店员仍然不敢靠近,站得远远的,满脸恐惧的看着他。
真是讽刺!前一秒还对他献媚,下一秒就避他如蛇蝎!
霍崇冷哼一声,大步走出鲜花店,洛风连忙追了出去。
霍崇在前面走得飞快,洛风拼命追他。
一辆摩托车从后面开了上来,两人都戴着黑漆漆的头盔,穿了一整套的骑车服,后面的人手上似乎拎了根棒球棒之类的东西。
这并没什么奇怪的,s城经常有这样的摩托车车手,都是年轻人,喜欢玩刺激,但心思比常人更细腻的洛风,仍然感觉不太对。
他正疑惑时,那辆摩托车突然加速,疯狂的朝霍崇冲去。
洛风整颗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他拼命往霍崇跑去,边跑边用尽全力大叫,“总裁,小心!”
霍崇听到喊声,转过头来,摩托车正好冲到他面前,后座的人抓着棒球棒,狠狠的朝霍崇头上打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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