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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作品研讨会(第1页)

当然开这种会并不是来吹捧而是自我吹捧,主要是来共同分析这次刊登的十二篇小说的优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便于大家共同学习进步。

路遥的《姐姐》、陈中时的《《立身篇》、贾平凹的《山地笔记》。。。。。。。一个接一个分析,共同提高。

最后是方明华写的那篇《隐入尘烟》,何鸿钧说道:“小方同志这篇小说总体来说写的不错,文字优美,场景细节把握的非常好,非常有象征意味,老头驴成为了有铁夫妇的家人,也是人生的象征,被人奴役久了,便失去了自主选择和生活的勇气,人们也习惯了把他们当成工具而不是生命,这一点非常好!。。。。。但是!”

听到何鸿钧的转折语气词,方明华赶紧拿着钢笔聚精会神。

“作为伤痕文学,只是细微描写了男女主角之间的爱情,但没有讲什么“人在时代中的苦难”,也没有“反思批判现实和社会,高度稍显不足,希望在下一篇小说要注意这个问题。”何鸿钧最后说道。

这个。。。。。

方明华内心不敢苟同。

非要上升到批判社会才能叫有深度的小说?单纯讴歌人性就不行?

不过他现在新兵一个,没必要为这事和何鸿钧的争论。

编辑的话嘛。

你可听可不听。

但表面虚心接受即可。

方明华连忙答应,说自己初次写小说经验不足云云。

方明华的态度让何鸿钧很满意。她就担心年轻人有了一点成就翘起尾巴,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这样如何进步?

但让她感到意外的是,另一个男人却发言了。

“何大姐,我认为小方这篇小说写的非常好,写小说,尽管是伤痕小说,为什么非要上升到反思批判现实和社会?赞美人性不可以吗?那个时代确实苦,我们不可以赞美苦难,但可以将苦难转化为一种前行的精神动力!这样写出来我也会感染人,而不是一味的控诉!”

是陆遥。

陆遥的一番话使大家纷纷议论起来。

何鸿钧顿时有点尴尬。

不过也没法反驳,谁规定小说必须这么写而不准那么写?

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是,他是陆遥啊。

今年在《当代》发表了一篇中篇小说《惊心动魄的一幕》获得第一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

这不是像方明华这种初出茅庐的新兵蛋子所能比的!

这时候,坐在首位的张丕祥发话了。

作为领导,在某种场合就是和稀泥。

只听他呵呵一笑:“陆遥说的道理,何大姐说的也没错,不是有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嘛,个人看法不同,这是文学交流,大家可以相互探讨嘛。”

于是,大家就此问题展开讨论,有的说确实要反应甚至批判现实社会,有的说不一定,因小说而已因作者而已。

方明华没有说话,而是偷偷看着坐在两对面的陆遥和陈中时。

两人都点着烟却都陷入沉默。

两人都写了各自能流芳后世的长篇巨著,《平凡世界》和《白鹿原》,同样都是描写农村描写苦难,但却又各自不同,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但能说谁更伟大?

这种讨论相当于一种头脑风暴,并没有结论,最后慢慢就变成扯淡。

眼看时间快到六点快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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