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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取一瓶红酒出来,为远之找到新工作庆祝。”
万家灯火的夜色里,透过巨大透明玻璃窗,可以看见一家人,举杯庆祝的温馨场面。
谢磊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觉得纳闷,怎么就那样冲动地,聘请了远之呢?
远之甚至不具备最基本的厨师资格,更加没有一个从事服务性行业人员应有的健康证,伊人走进来的时候,甚至穿了一套价格不菲的名牌职业套装。
可是,他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真是奇也怪哉。
也许,是因为远之身上那种温和淡定煦暖的感觉,也许,是因为远之身上,那份家的气息?
谢磊不得而知。
可是当远之次日真确地来上班时,谢磊心里却是再高兴不过的。
谢磊的店面虽然已经装修好了,可是谢磊打算再放一放有害气体,然后才开业。
远之举双手赞同谢磊的决定。
谢磊说铺面装修他全程参与,所有装修材料由他一手把关,装修结束之后还请了专业空气质量检测队来进行过测试,室内有害气体含量远低于最低标准。
然而谢磊愿意再等一等。
远之瞟了一眼谢磊的手,那并不是一双劳动人民的手。
谢磊的手干净修长,指甲修剪得十分圆润,中指同食指之间有一层薄而又薄的茧,分明是一双拿笔的手。
谢磊看见远之的眼神,也望向自己的手,随后失笑。
“我是学建筑出身的,可是原来学建筑并不能使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的一双手甚至救不了我最爱的人。”他趴在半开放式厨房的流理台上,两眼望着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眼神里有淡淡的忧郁。
远之想,这个斯文的男人,心里一定有一些伤心往事罢?
所以放下了自己的笔,跑到这闹市的一隅,开一间小小馆子,只为了,摆脱过去在他心里划下的,过于浓墨重彩的一抹痕迹。
两人隔着流理台一人在厨房里,一人在厨房外,研究菜式。
谢磊打算开粥馆,主营各色粥品,搭配营养美味的各色小菜,以及小巧可爱的小点心。
远之对于这个点子,也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远之记忆最深刻的,是读大学时候,一次被重感冒击倒,躺在宿舍床上。宿舍里的同学看远之病歪歪的样子,自告奋勇替远之到食堂打了饭上来。同学是好心,可远之闻见那油腻的味道,便吐了个稀里哗啦,把同学吓个半死。
另一个同学回来见了,叹息,一个是病得稀里糊涂,一个是没有一点照顾病人的经验,凑在一起,后果很严重。打扫了房间,又取出一个碗来,倒了一点即食粥在里头,用开水一冲,盖上盖子闷五分钟。等揭开盖子,一股淡淡的粥香飘了出来。虽然不及家里熬的粥那么香,可是,也好过红烧大排骨和卤蛋的那股子油腻味道。
同学又用凉开水洗了一点萧山萝卜干,盛在碗里,一起端给远之。
远之强撑着病体,接过粥碗,竟然一口气将粥和萝卜干都吃了个干净。
小时候,远之生病的时候,妈妈也会给远之熬一锅粥,炒一个清淡的小菜下粥。可是,关于粥的记忆,却远没有这一次来得强烈。
只觉得胃里暖暖的,嘴巴里的苦涩全都被萝卜干的味道驱走,人即刻有了精神。
打那以后,远之在疲倦到骨子里,难受到极点的时候,都喜欢喝一碗热腾腾的粥,佐以一两个清脆爽口的小菜。一碗粥下肚,整个人都觉得舒坦了。
远之相信,这座深深的都市森林里,劳累忙碌的人,吃惯了各色美食,会得走进粥馆里,放松和抚慰一下自己的胃部,享受一刻属于家的温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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