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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随性惯了,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也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我瞅着跪地叩首的韦刑,恍然想起什么,蹲下身子,疑问道:“韦刑,你已经被罚多少年俸禄了?我倒是忘了。”
韦刑一本正经地说道:“积累起来,差不多有五年。”
噗嗤!我笑了,点点头,又拍拍他的肩膀,说道:“那这回咱们凑个整吧,算十年好了!”
“谢大王!”韦刑再次叩首谢恩。
经过韦刑这一闹腾,我确实收敛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些天天去找夏熏。
私下里,我也与韦刑商议过,想光明正大的向天子提亲,迎娶公主,不过被韦刑一口拒绝了。
韦刑认为如果我现在就迎娶公主,那么救驾的意图就太明显了,容易落人口实,是不智之举,这段时间必须要忍耐,至少得等风头过去之后再说,另外,迎娶公主之事也不能由我亲自来提,要么是天子主动提出,要么是由大臣代我去提亲。
他说的这些话并不是我想听的,不过我也不得不承认韦刑说的有道理,提亲的打算也就暂时作罢。
第二天,我携天子一众,赶往王城。
在白苗族的路上,行程轻松了许多,再不用担惊受怕身后有敌人追杀,所路过的郡、县、城邑,无不是郡首、县首、城主亲自出来迎接,场面壮观,仪式隆重,比天子北逃时不知道气派多少倍。
一路无话,十天后,我一行人终于抵达王城。
天子前往王城的消息早就在城内传开了,这一天,王城里是人满为患,主道的两侧聚集着人山人海的平民。
像白苗族这么地处偏远又落后贫瘠的部族,自建族以来,天子前来的次数恐怕都未超过三次,这一代的白苗人没见过天子,上一代、再上一代的也同样没见过,现在好不容易赶上天子驾临,人们哪会错过这个毕生难求的机会,不管是富贵人家还是普通平民,无不涌上街头,争先恐后的要一睹天子风采。
路过其他城镇时,夏墟都是坐在马车里,连头都不会露,现在到了白苗王城,夏墟难得的坐上一辆半敞开式的马车,还不时的挥手向左右的平民致意,引来阵阵的欢呼声。
这种场面,连我进出王城时都是难得一见的,可以说夏墟什么都不用做,只单单顶个天子的光环,其风头就把我压了过去。
跟在天子马车后面的我以及麾下众将骑马慢行,看到此情此景,人们的心中都不太是滋味,一各个也不时偷眼观瞧我的反应。
我端坐于马上,倒是怡然自得,乐得轻松自在。在我看来,天子如此受欢迎是件好事,至少自己救驾的行为得到了平民们的认可。
另外,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连与天子最为疏远的白苗族平民都对天子如此敬仰和尊重,可见天子也不是毫无用处了,即便无权无势,不再是部族的统治者,但在平民心目中的声望和地位太高了,可以说是人们精神上的最高领袖。
川戎两族若对白苗用兵,师出无名,仅是族内、族外的舆论压力恐怕就会令两族族王头痛不已的。想到这里,我脸上的笑意更浓。
这时,韦刑催马上前,来到我的身侧,眼睛看着前方,嘴里低声问道:“大王已做出决定了吗?”
我一愣,侧头看着他,疑问道:“什么决定?”
韦刑暗叹口气,向我那边倾了倾身子,小声道:“大王准备将天子安置在何处啊?”
“哦!你问的是这个啊!”我一笑,点头说道:“我已经想好了。”
“啊?大王的意思是……”
“就是那!”我向正前方努了努嘴。
韦刑下意识地向前望去,心头顿时一惊,骇然道:“王宫?”
我笑呵呵地说道:“没错。我想把天子留在王城,再没有什么地方比王宫更合适的了,而且也不需要太多的筹备,王宫只是换个主人,改个名字,就变皇宫了。”
说的倒是轻松啊!韦刑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反问道:“大王把王宫让给天子,那大王去哪住?”总不能和天子同住在一地吧?
我满不在乎地说道:“我家算上我,总共才四口人,去哪不能住?!”
扑!韦刑气的差点喷出一口闷血,他知道我对这些形式、物质上的东西并不看重,但也不能谦让的太过火啊,把王宫改成皇宫,让给天子,那他堂堂的族王要住进普通宅子不成?这让白苗族的脸面往哪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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