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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大的宅子,我又没有家眷,独自一个人住起来还真有些不适应,不过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我不用费心去帮陆武、韦刑等人去找住处了。他们都可以跟我住在一起,这样联系起来也更加方便。
平原镇的镇长本想举办一场盛大的晚宴,为我接风洗尘,但被我一口回绝了,在我看来,有举办晚宴的钱还不如多买两匹战马来得实在。
对我这种令人难以琢磨的行事风格,镇子上的管理者都不太适应,不过营中骑士们却很喜欢和赞赏,可以说我就职的第一天就赢得了平原镇骑士们的人心。
进入守将府之后,我忙的不可开交。
镇子的管理者、富商们要应付,堆积下来的事情也要及时处理,另外从梧桐镇拉回来的军资、工资都要发放下去。一番忙碌下来,天色已经大黑,我这才抽出时间吃饭。
现在我的职位提高了,但伙食却大不如前,平原镇的物产远不如白雾镇那么丰富,菜食缺少,肉食的种类也没几样。好在我不挑剔,只要能填饱肚皮,什么都无所谓。
草草吃过饭后,韩奋已让手下骑士将东夷蛮族特产的东夷马牵来,另外还搬来一些蛮兵的盔甲及武器。
东夷马确实雄壮,深棕色的棕毛短而光亮,体粗肉厚,比白苗族的战马至少大上一圈。
牟让云筝四人好奇地在战马边打转,东摸摸,西碰碰,啧啧称赞。
我走上前来,用力拍了拍马背,战马站起原地纹丝未动,稳如泰山。我点了点头,单手抓住战马的棕毛,翻身跃了上去,在院中转了两圈,感觉虽然没有伍媚儿送自己的那匹‘绝影’好,但比普通的白苗族战马要强上许多,就是马速稍微慢了一些。
我已经有了雷电麒麟,绝影自然让了出去,给了陆武骑。
下了马后,我没有表态,又走到东夷骑士的防具近前,随手拿起一顶头盔,头盔是纯钢打造,又厚又重,前面带有护脸的面罩,只留出双眼的缝隙。戴在头上,将人的面部完全遮住,再看铠甲,与头盔大同小异,相同的材料,相同的厚度,相同的封闭程度。这一副盔甲上秤称一称,少说也得有上百斤重,穿在身上,等于是罩了一层钢壳,如果不用重兵器,想将其劈开,难度真挺大。
我将铠甲扔掉,落地时发出嘭的一声闷响,问道:“韩队长,蛮兵都穿这种盔甲?”
“不是!”韩奋正色说道:“这是蛮族重装骑兵的盔甲,普通步兵的防具要比这轻便许多。”
“哦!”我点点头。
牟让手里把玩一段护臂,笑问道:“我恨怀疑,穿这种盔甲,在战场上是否还能走动。”
韩奋看眼牟让,说道:“蛮人的重装骑兵不会离开战马的,所以也不需要走动。”
牟让点点头,又拣起一把钢剑,此剑的剑身又宽又厚又长,别说用这种东西打仗,单单是拿着它都费劲。
韩奋解释道:“这种剑是重装骑兵的武器,另外还有这种……”说着话,他又从地上拿起一杆长枪,其长度快要接近我的重刀了,后面细,中间粗,前端尖,枪身异常深重,这样的武器,不难想象在骑兵全力冲刺中所产生的巨大杀伤力。
以白苗骑士目前的装备,和此等装备的蛮兵在战争上正面交锋,确实不占任何的优势。
我揉着下巴,低头沉思。
两军对垒和高手之间的对决没什么区别,无论对手防御有多强悍,但终究还是有破绽的,关键就是看自己能不能找出对手的弱点。
东夷的重装骑兵防御是很强,但也一定会有弱点,只是这个弱点在哪呢?
我微微皱眉,一时间也理不出个头绪,对韩奋说道:“这些东西你先不要带走,都存放在我这里,可以吧?”
“当然可以!”韩奋连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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