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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汐殿下─主题:白汐来了,爪机。把第一卷看完了,认。。。
白汐来了,爪机。把第一卷看完了,认真一个字一个字看完了。来起点半年,本来是写书玩玩,从三个月前正式开始看起点的书,看了两本,这本是开始看的第三本,很不幸的,追的那两本书都是龙吟月盟的,听一本书的作者说龙开书了,让来转转,所以来了。
前段时间,扫了一眼,压根就没看懂……不知道你在写神马,真是天马行空……前几天再来转,看见标题,世事不如棋……顿时就兴奋了……霹雳,我钟爱的霹雳啊!虽然我不算资深道友,只看了四百多集,但,但我绝对是狂热道友了……已经发展到言必谈霹雳,一听到有道友就觉得那是个好人了……噗噗。
后来跑去看序言,说是有一定的品位才能看懂……为了证明自己有品位,又来看,还是没看懂……今天不幸把电脑弄坏了,爪机再来看,幸运的看懂了……咳咳,我不是在证明自己有品位……只是一知半解而已。
在起点上看了两本书,就看出套路了,当时看得挺舒服挺爽的,事后一点感觉都没,觉着作者虽然文笔不俗,可是立意太差了……为此还纠结了一段时间,千篇一律的文章有什么意思啊?今天来看龙的文,看起来确实舒服,但确实是不怎么好懂……情节跳跃很大,而且是多主线的,记忆力稍微不好,就忘记谁是谁了。按我的个人理解啊,龙说的起点第一法宝浮壶空间之类,我觉着差不多就是一个意识主宰的世界,一个人不论现实生活中是什么样子,在想象的世界里驰骋,总是可以,而且幸福的。看到月关那块,我真是笑坏了,本来想把月关打死的,后来因怜儿的求情没有打死……噗哈哈哈。
王风和他那跟班那块,说得也挺对的,人与人之间是应该真诚。音乐皇曾经去了杭州一趟,这恐怕也是龙过去的感想吧,家家铁窗的,人人防着,缺乏团结,还谈什么富强……可这是个社会氛围,当你的真心,一次次被利用被践踏的时候,慢慢的,再为坚强也会退缩吧……日子久了,也难免会同化,当然,很多时候会有英雄存在,可是……大多数的人还是普通人……那些不寻常的人……很多时候也改变不了什么。
……其实我挺喜欢音乐皇这个人……有一种别样的飘逸和潇洒,甚至还有些漫不经心,轻飘飘的,可惜被龙给写死了。应该还会复活吧!嘿嘿嘿,我还没看到呢!另外,音乐皇去探索生命本源的时候,说生命本源或许就是极致的苦乐……我觉着,生命本源便是平淡吧……极致的情感,又有多少人承受得起?
龙说订阅少,你想啊,读者看书,都是一眼扫过,然后对上心的才会去认真看看,你写的天马行空的,主线那么多,情节场景转换那么迅速,乍一看,根本就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弃书是常事啊……
不过还好,其实不难懂的,把场景衔接上,主线理清就舒服了,这就是了!和看霹雳一样,看每个人独立的故事……噗噗,我的霹雳啊,我看见了剑子!龙宿……书大的大乘一帆引……还有好多好多……每看见一次就激动一次!!!膜拜霹雳,膜拜!!恩,果然是为了自己的心而去写文的,能写出不一样的文,按套路写太雷同了,扛不住……
发现龙只要一写女人,那文采嗖嗖的飙升啊,哇哈哈哈!加油加油,我先看到这里,订阅完了,过几天有时间了再来看,,反正龙一下子也写不完……慢慢写慢慢写……
。。。
生活似梦─主题:作者的这本书一直在眼前飘过
但是一直没看。
今天阴错阳差之下,看了序文一,没看完。突然想起之前看过的一段文字,傅雷写的。和作者共勉:
一切的大艺术家就是这样一面工作一面学习的。下意识中,技能像旁的本能一样时时骚动着,要求一显身手的机会,不问主人胸中有没有东西需要它表现,结果变成了文字游戏,写作的目的和趣味,仿佛就在花花絮絮的方块字的堆砌上。任何细胞过度的膨胀,都会变成癌。其实,彻底地说,技巧也没有止境。
但真正的艺术家,他的心灵探险史,往往就是和技巧的战斗史。
上面这句话,是我读序文一的感受。我觉得,我不能比傅雷说得更好,所以引用了他的话。
不保证认真读作者的文,你且天马行空地写着,我也天马行空地读着。
读烦了,就放下,想读了,就回来。
又看了几章,想说点什么。但是想想,发现只能说:很有趣。
还在接着读。很好玩的书。
有些内容会让读者心里一动,或同意,或反对,牵动的都是情绪。
。。。
天下闻龙─主题:看完新章,于我心亦有戚戚焉。
看完这章,呆在电脑旁,我良久无语。
说实话,龙吟月写的不是书,他写的是心,他的书不是為网民所作,而是為某一个人、某些朋友而作,甚至我感觉他是為自己而作,网络小说多是快餐文化,下里巴人,但追者甚眾,吟月的书,有阳春白雪的味道,它有一种孤傲,一种出尘的孤傲,你可以不懂,你可以不看,但你不能玷污,因為不懂不看,你就没这个资格。
如果从网文的角度来看,若想盈利,吟月的书肯定不适合(虽然他的成绩看起来不错,至少比我的强太多),因為他的书太傲、太天马行空,行的很多读者脑子都跟不上,他们怎么来追书?其实,你的书要盈利也不难,你将书写细点,写通俗点,天马行空改成闲庭阔步,或许效果好很多,不过这么写,还是你龙吟月么?
其实这章我看的不是你的小说,我是看的你的故事,一段悱惻缠绵的爱情故事,这个爱情由我想到了我自己,曾经沧海,除却巫山那种感觉曾让我摧心。
我早年在一家房產公司打工,作為全国营销总监,我接触到了老板的女儿,大家闺秀的气质让我这个从农村的孩子著迷,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最后辞职开始自己创业,个中艰辛说与谁听?
后来我终于在上海拥有了别墅,拥有了名车,拥有了我曾经渴望的一切,可是我纵然拥有天下,但拥有不了她,又有何用?
于是,我将公司股份转让给了合伙人,自己一个人当起了寓公,过著与世隔绝的生活,闲来也写写书,收藏收藏文物。
可这种生活我过了三年,终于过不下去了,我大学哥们当上了正局级干部,要拉我出山从商,我犹豫好久,一直不敢去天津看他。
我从来就不认為自己是个人才,是感情逼我奋起,当感情烟消云散,我自己都觉得人生都无趣无味,如果人生还能再来一次,我愿意安心当一个经理人,默默地看著我心爱的人,支持她,辅助她,名韁利锁,总没个尽头,心有所归,才是最的终点。
其实我写的书也不是给人看的,但我尽量写通俗点,没有吟月这么大的才气,也没他这么大的傲气,我写书,无关名利,就是写出小时候的武侠情结而已,有人看也罢,没人看也罢,不多不少,书就在那里;有人欣赏也罢,有人鄙视也罢,不增不减,情结也在那里。
你的书我每天都来看,毕竟有些东西不是聪明就能领悟的,必须经歷人世间的沉浮才行,而恰好,你给了这种人世沉浮的感觉,特别是在爱情方面。
其实我还有个梦想,也许是最后一个,就是尽量将书写好点,如果能有一点名气,我就开个游戏公司為我的书,也可以拍成电视剧,但从目前趋势来看,这个梦想比我当初追那个女孩子都难!(当然我当年也没敢追,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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