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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还有灵果、灵酒这两样其它部落看得上的东西,毛人部早就被撇出万部之外,成为那种愚蒙无知的荒野部落之一。
因为人小体弱,所以毛人部的人大部分都没吃过荒兽肉,更别说是喝过荒兽血了。所以这种高级别的荒兽血液,对毛人部来说就显得弥足珍贵。
“族长不用客气。”公良又问道:“不知你们部落有没人知道圆鳞鬣蜥的窝在哪里?”
“圆鳞鬣蜥?”阿大不解道。
“哦,就是大鳞虫。”
“知道,当然知道。”
“那能不能请族长派人带我去看一下。”
阿大听了,就转头跟两个比较壮实的族人说了一下。那两人激动得要命,能跟杀圆鳞鬣蜥的恩人在一起,简直是无上的荣幸。于是,公良就在两人的带领下,往圆鳞鬣蜥的窝走去。
本来他想让圆滚滚和小鸡留在毛人部,谁知道两个谁都不想在这里。
无奈,公良只得带着他们。
爬着山藤离开山崖,两个毛人部的人带着公良在丛林中飞速前行。
别看他们个子小,身子却非常灵活,手臂抓着林中山藤,从一棵树荡到另一棵树,完全不费什么力气,倒是公良还要在下面拼命追。
所谓“凤凰不落无宝之地”,公良想圆鳞鬣蜥决不会无缘无故来到这里,所以就想去看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好东西。这就是俗话里说的“掏鸟窝”,至于能从里面掏到小鸟还是鸟蛋,或者是一窝鸟毛、鸟屎,那就看运气了。
穿过一片片树林,爬过一道道山岭,最后,他们来到一处向阳山坳前的树林中。
两个毛人部的人在树林中跟公良指了指前面山坳,说圆鳞鬣蜥就住在那边。
公良看他们害怕,就让他们在这边呆着,自己抱着圆滚滚带着小鸡走了过去。
小鸡现在羽翼逐渐丰满,迅速跑起来还能扇着翅膀滑翔一阵,速度极快,带着它倒没什么;但圆滚滚这家伙整天好吃懒做,肥得要命,纯粹就是一个累赘,而且还喜欢当跟屁虫跟来跟去,让人很无奈。
若非感觉它即可以当抱枕,又可以当坐垫,还可以跨脚;自己又喜欢它又蠢又萌又可爱的样子,早就把它给扔了。
来到山坳前,公良把圆滚滚放下,就往山坳潜去。
圆滚滚也跟在他身后,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悄悄走着。
来到山坳前,仔细往里面观察一阵,发现里面什么也没有,公良才放心的走了过去。
山坳四周草木枯黄,里面也没有任何树木,地面干燥,堆积着许多枯干树叶。公良看了下,就拿出一把长刀轻轻拨开树叶,下面顿时露出一窝半人多高的巨蛋,看来应该是圆鳞鬣蜥的蛋了。
公良把它们全部收了起来,最后数了一下,有十一枚之多。
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在蛋的下面,他还发现了两根晶莹白骨,上面符文闪现,分明是符文真骨。
没想到圆鳞鬣蜥竟然能杀得了蕴育出符文真骨的荒兽,不知道那荒兽有没有觉醒神通,竟然被圆鳞鬣蜥给杀了。
公良把东西收起来,又找了一下,发现再没有任何东西,才和两个毛人部的人离开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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