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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的男孩毫无顾忌,仿佛这家商场就是他家开的。
走走停停,玩玩闹闹,见到漂亮女孩就上前调侃两句,他的调侃很直接,更霸道,上去直接道一句‘妞,哥器大活好,跟我去对面酒店开房呗’。
惹得女孩躲闪连连,暗骂这货脑子有病!
就算是约炮,也不至于如此吧?
直截了当固然是好,可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呀,女孩们多多少少要点儿脸面。
见到男人呢,就更简单了,瞅都不瞅一眼。
倘若发现哪个男人比自己看上去还要拽,二话不说上去就踹其一脚,若对方还敢反抗,他就将其给揍死过去。
身后不远处跟着五六名保安,从这货进来时,他们就觉得这货不是什么善茬,唯恐其在商场内搞破坏,他们就远远地跟着。
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真真正正的诠释了啥叫‘嚣张’。
那毫不畏惧的神态,那霸道狂傲的气派,那牛皮哄哄的势头,怎么看,怎么都像古代总在街头游荡,无所事事、惹是生非、调戏民女、欺良霸市的富家子弟。
所以,不论是沿途人们,还是跟在身后不远处的保安,他们潜意识里都以为这货是哪位大人物的宝贝儿子,不然,普通人谁敢这么乱来,这么胡作非为,这么不知死活。
这也是这么长时间了,那群保安不敢上前制止这货的根本原因!
生怕惹了这货,牵连出这货背后的大人物,到时候,他们这些人饭碗可就不保了。
可职责所在,他们也不得不跟着。
只要这货不搞出什么大动静,他们暂时就不会上前将其制止,甚至请出去。
不过……
令他们怀疑的是,如果这货是什么大人物的儿子,那一行行头最起码不能太差吧。
这货一身破破烂烂的不说,关键是一身都不是啥牌子货啊!
看样子,可能还是从哪儿的地摊上淘来的。
上身一件灰色的兽皮马甲,下身一条黑不溜就的不知道用啥做的裤子,脚上踩着一双老布鞋,腰间系着一条麻绳,麻绳上缠着十几个或大或小的不知名动物的牙齿。
有的牙齿上面,还沾有斑斑血迹。
怎么看怎么都像从一些战争过来偷渡而来的难民,或者从非洲来到华夏的土著人,也就肤色是黄色的罢了。
反观他身边的那个女人,虽长相不能算是非常精致完美,但一身黑色职业装,将凸翘身材很好的表现出来。
举止优雅,一看就是都市白领。
两人站在一起,只要是没瞎的,都能看出两人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可两人确确实实就这样结伴而行着,十四岁的孩子时不时的还扭头去调侃一下女人,甚至要动手动脚,可却都没能如愿。
“记得我当初离开华夏时,沪都都还没有这么豪华呢,变样了,大变样呀!”
这不知道是男孩来到沪都后第几次感叹了,双臂大张,尽情感受。
也许是因为在茫茫雪山的石屋待了太久的原故吧,这几天见到这么多现代化的建筑和设施后,男孩反倒有些不习惯。
不论走到哪儿都是左看看右瞧瞧,且不知道累,自始自终都处于亢奋状态。
身后的女人绝的,男孩之所以自始自终都这么亢奋,是因为走到哪儿都能见到略微开放、略微暴露的女孩。
如果不是自己制止着,这货百分之百会扑过去,在第一时间将那些女孩给办了,搞不好还会来个现场直播。
这种事他以前常做,但在华夏,不行!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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