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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镜子看了看,容貌倒没有多大改变,就是眼眸的颜色,成为了紫色。
看起来是高等魔族的样子。
想了想,林庸往城市里走去。
还是要先了解了解这个世界。
魔界也是等级比较高的世界,还是稍稍顺从一下这个世界的规则为好。
进入了城市里,林庸看到了不少人族。
果然,人族地位低下。
城市的街道很宽,但是人族根本不允许走到路靠近中央的地方,都在路边走着。
只有魔族,甚至只有高等魔族,才能走到路中央,或者靠近路中央的地方。
林庸稍稍不小心走到了路边,很多人族,低等魔族,都给他让路。
搞得林庸非常郁闷。
林庸只好大大方方走到了路中央。
是的,不管魔族怎么鄙夷人类,怎么把人类当作奴仆,怎么奴役人类,但是有一点无法改变。
那就是,越是高等的魔族,和人类越像。
最高等的魔族就是林庸这样,容貌和人类没有什么差别,只有眼眸颜色可能有些不同。
林庸在这个城市转了转。
真的和人类的城市没有什么区别。
有饭馆,售卖各种东西的铺子,还有酒吧,茶楼……
就是售卖的东西,以魔族的喜好为主。
但是衣食都特别贵。
在魔界,多数魔族都是不事生产的。
只有人族在耕种,在织布,在蓄养牛马。
所以,日常用品特别紧缺。
而魔族似乎一点也不在乎这些。
在他们的观念内,没有了东西,去其他世界抢就好了。
所以,魔界的经济特别萧条,东西特别贵。
林庸才发现,金子在这里不好用。
很多魔族使用的是一种叫做魔晶石的东西。
林庸拍了拍脑袋,自己还是有三十多块魔晶石的。
当初,杀了李明豪,压缩了那里的魔气,得到了三十多块魔晶石。希望够自己种田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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