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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江边的竞速(第2页)

那位白发苍苍的老兵,吹响了腰间的号角,荀平没有在意,飞出了几百步,忽然听到左侧粮田里传来了奔跑的声音。

沿村的百姓扛着锄头粪叉,铁锤镰刀冲了出来,跟在荀平身后狂奔,为首一人,拿着那个破旧的号角。

“你们怎么来了,快躲起来?”

“大人,这是我们扶余人的互助号角,我们听到号角声,从村里跑了出来,那群老兵让我们跟着你,不能让妖魔们渡河。”

荀平怒道:“胡闹,士兵们舍生忘死地战斗就是为了保护你们,怎么可以本末倒置?”

“大人,我们干别的不行,打猎射箭可是本行,妖魔,不就是能说话的野兽吗?”

那位年轻人取下背后的桦木长弓,弯弓搭箭,对准对岸的妖魔射去。

那名倒霉的妖魔应声而倒,捂着喉咙,身体一歪,摔进湍急的河水之中。

又向前跑了五六里,村民们纷纷力竭,最后一人吹响号角,前方村子里的村民们跑了出来,加入荀平的队伍。

此刻距离黑水城,超过百里,荀平身边之人,反而越来越多。

荀平身边的村民已经换过五六茬,不变的是那件老旧的号角,始终跟着荀平身后。

扶余百姓以接力的方式,死死跟在荀平身后,他们许多人都是第一次遇到妖魔,许多人吓得双脚酸软,许多人都不知为何而跑。

但他们每个人都跑到身体的极限,动弹不得,才慢慢返回村子。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在这一刻,荀平才理解到张归元的良苦用心。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民心者得天下。

妖魔,我们沿着弱水河跑下去,即使跑到世界的尽头,你们也跑不赢我们。

妖王阿穆尔,玛格达也注意到对岸的人族越来越多,这让他们想起了远古的恐惧。

在远古之时,人族也是这样,靠着信念和牺牲,打败了无数强大的荒兽,成为了百族之长。

妖魔们胆怯了,它们停了下来,躺在地上,不断喘息着。

森林里传来一阵渗人的咆哮声,挹娄人最精锐的黑风义从出现在森林深处,犹如神兵天降,拦住了妖魔的去路。

熊黎,披着巨大的熊皮,握着一把九环钢叉,哇哇怪叫,在他的身后,一位位体型魁梧的黑风义从现身,它们身披厚重的铠甲,挥舞着巨大的狼牙棒,潮水一般冲来。

和黑风义从并肩作战的,则是一头头体型硕大的黑熊和棕熊,黑色的皮毛上,穿戴着粗糙而沉重的银色铠甲,平均体重在六百斤以上,人立起来在超过两米五,十五厘米长的巨大爪子锋利无比。

它们像是一辆辆巨大的坦克冲进妖魔之中,开启了疯狂的杀戮。

妖魔一口气跑了百里山路,早已精疲力竭,根本抵挡不住黑风义从的冲击,纷纷向后退去。

后面的森林里,响起了密密麻麻的振翅声,埋伏在森林里的第四军团一大队三中队的士兵们飞到空中,手里握着最先进的火器,截断了妖魔们的退路。

一条巨大的羽蛇盘桓在空中。蛇头蛇身,背生双翅,遍地生毛,体型遮天蔽日,正是三中队的曲军侯小羽蛇神库库艾坎。

“我乃生命神之子,未来的光明与智慧之神,风与天之主,西方天域的统治者,主宰着晨星和昏星,我将降下神罚。”

漫长的吟唱声之后,天空中乌云密布,铅云四起,霹雳交加,电蛇狂舞,无数雷霆劈下,落向被包围的妖魔大军。

“哈哈哈,苟乎,多亏了你没放弃,带领士兵和百姓一直和妖魔竞速,让它们没有机会渡江,才能完美地落入包围圈。”

“白痴赖皮蛇,我叫荀平,不叫苟乎,消灭它们,一个都不要放过。”

“好的,我的苟乎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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