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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在原书中一共写了十二篇以和尚为主角的故事,也不知道蒲松龄老先生受过和尚什么伤害,笔下这些和尚人多数不是好东西。
坑蒙拐骗,奸淫掳掠,无所不有,《金和尚》算是篇幅较长的一个。
这货其实就是个披着袈裟的土豪,后世还有人拿他出来和西门庆相比,两者其实还有蛮多相似之处。
不同之处,便是金和尚比西门庆更有钱,也更怂。
他记得当初看这个故事的时候,能看到蒲松龄老先生满满的羡慕嫉妒恨,甚至少有的破口大骂了。
他现在还记得里面有一句话,“狗苟钻缘,蝇营淫赌,是谓‘和幛’。”,
意思基本是在骂金和尚,像狗一样,卑鄙无耻地到处钻营,又像一只苍蝇,飞来飞去地吃喝嫖赌,不该叫和尚,应该叫和幛。
读到这里,明显感觉到蒲松龄老先生的怒火要冲出纸面了,这是屌丝对土豪的恨,也叫红眼病发作!
是啊,凭什么?
凭什么一个目不识丁的和尚混的这么好,而我们的蒲大才子,饱读诗书,还只能给人做西席糊口?
赵凡天当年亦是同仇敌忾,熊熊屌丝之火在燃烧,那一刻,他感觉自己也是蒲松龄附体。
是啊,狗一样的东西,凭什么混的比自己好?
他赵凡天堂堂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为啥不能去学校教书育人,要在这里当保安?
丢他老母,混的连个文盲和尚都不如,没天理啊!
今天,机会来了,他终于可以让这个土豪和尚见识一下,什么叫屌丝之怒!
想到此处,赵凡天双手叉腰,仰天大笑,“哈哈,金和尚,你也有落到老子手上的一天,我要让你知道,炫富是最不可原谅的!”
大猫看着满面红光的赵凡天,真心不明白,为何这位大爷会如此兴奋。
赵凡天和蔼的拍了拍他的肩头,“干的好,大猫,给你记上一功,下次分丹药,多分你两颗。”
说完,便招出盗骊,对大猫说道:“惩恶扬善,只争朝夕,走,我们回金陵!”
本来赵凡天是打算等大猫回来,就变身一吊侠,铲平五莲寺的。
但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这金和尚怂成这吊样,自然这个风头就要守天道爷出了。
虽然这个金和尚没干过什么大恶事,但这家伙平日里又是花式炫富,又是聚赌包娼的,还喜欢白嫖个宝贝什么的。
金陵人民肯定是对这货深恶痛绝的,毕竟大多数人混的都不如意,每天这么一个讨厌的家伙在你眼前晃来晃去,能喜欢才怪呢!
他如果收拾这金和尚一顿,肯定能让大多数吃瓜群众高兴,这声望不得蹭蹭的往上涨?
回头评书里,还能多一个守天真人惩恶僧的故事,真是想想就让人快乐。
一溜烟到了洞玄观门口,离得老远,赵凡天便看到那里早已是人山人海了,竟然聚集了数千吃瓜群众。
这是等他这个主角闪亮登场吗?
赵道爷心里别提多美了,正要骑马过去,突然想到什么,不由悚然一惊,骂道:“糊涂!”
忙跳下盗骊,想了想,又吩咐大猫道:“你把盗骊牵到一边去,这马太招摇,找个没人的地方,我把它收起来。
再去想办法给我找一件旧道袍去,越破越好,不行就去当铺搞一件!”
大猫虽然不知道赵大爷又要搞什么幺蛾子,但也只好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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