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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朗哼了一声,嫌弃地道:“衫子太小!露那么一截腿儿,你不是存心让我春光外泄?”
说罢他站起身,那长衫果然太短了些,长长一截玉色的小腿露在外边。
阿错“扑哧”一笑,说:“我是照我的身高买的,昨天背你时,你的脚就拖在我的脚边,说明你我个子差不多呀……难道你一夜之间长高了?”
明朗愤愤地:“才不是!你只注意到我的脚,没注意到我的屁股在你手上,屁股到腿弯这一段长度被你忽略了……”
阿错急忙叫:“打住打住!又是屁股……”她拍拍额头,赶走了关于李三丫的联想,脸色一板:“好吧,你爱穿不穿,不穿的话就光着,反正你又不是没光过。”她鼻子里嗤了一声:“矫情!就你那发育不全的模样,春光还没长出来呢!”
某人大怒,什么眼光,竟然说我没春光!我难道是一根干柴棒吗?有我这么春光明媚的干柴棒吗?
他不顾伤口疼,斜身向后歪倒在板凳上,又将长衫领子拉开,“哎哟”了一声。
阿错正要走,听到他的呻吟,忍不住回头,见他歪着,担心他伤口出问题,忙又走过来。
明朗却朝着他一笑,调整好脸颊和脖颈的弧度,摆出了最魅惑的姿势。
在宫中时,多少王公大臣的女儿不惜花重金收买他身边的宫女太监们,就为见他一眼。所以他坚信自己是有春光的,而且很不少,应该可以荡漾起来。
他也见过那些纨绔子弟们勾引女孩子的模样。他们的眼神、身姿、手脚的摆放,都很有讲究。他现在这样子,应该差不离……
此刻他衣衫半褪,露出狭长锁骨和半截瘦不露骨的胸脯。他眉毛并不浓,却很黑,眼眸比一般人凹,显得格外深沉,因为年龄缘故,这种深沉反而给人一种无辜感和淡淡的忧郁感,让人恨不得走近他,去取悦他,安慰他。灯光流泄在他紧致光滑的脸颊上,再顺着轮廓分明的下巴流进脖颈,溅进狭长的锁骨里。让人的目光也不由深陷在那深深的凹陷里,恨不得醉死在那里。
此刻的他的确很风情,简直是春色荡漾。
阿错只一眼,就明白了他的用意。她扬扬眉,高声道:“公子,您是在发情吗?”
明朗来不及反应。他全身心沉浸在自己春色里,除了“美丽”“魅力”和“春光”之外,他的大脑拒绝思考其他任何词语的含义。
“可是我的小哇还小,再说,它是公狗……”
一万只乌鸦从某人头顶飞过,终于使某人结束了意淫,正视起残酷的现实来——眼前这丫头只怕还未解风情,不懂得欣赏男人的春光。
仿佛呼应阿错的话,某哇大人从她的裙边窜出,冲着他“呜哇”一声:“哼,我对你这种人绝对不会有感觉的!”
他猛地拉紧了衣衫,咬咬牙:我有的是时间,让你们慢慢了解我的无限魅力!不料动作太猛,牵动伤口,“嘶”地抽了口气,却又忍住,懒懒地朝阿错挥挥手,说:“好走不送,我要睡了!”
阿错咯咯笑着回了屋子。她并不是外向的性格,不料跟这个来历不明的家伙不过相处两天,倒像相熟了很久很久似的,她喜欢打击他,喜欢看他受了挫折之后忧郁的眼神和委屈下撇的嘴角。她不懂这是为什么。
第二天,明朗虽然伤口还未愈合好,但脸上有了点血色,看来是金露生血丸起了作用。只要动作慢点,他可以起床稍作活动了。于是,阿错省了力,一应吃饭喝药的事情都让他自理。
明朗深感失落,他想念她的肩膀,想念她身上的馨香。他试图伪装伤重,举不起手来。可是他瞒不过医生,阿错只要拿眼似笑非笑地瞄他一眼,他的脸就会红,于是计谋失败。
她的眼比最纯净的水晶还晶莹澄澈,人世所有的肮脏污秽都会在她面前败下阵来。
五天后,金露生血丸吃完,明朗伤口已经初步愈合。
然后又有病人陆续上门求医。
明朗奇怪地问阿错:“他们怎么知道我病着,所以不来打扰你,现在知道我好了,又上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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