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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去吃饭的时候,经过一个买饰品的小店。
金琳硬要拉着花苗苗进去看看,在里面她看中了一条白色的丝巾,可用于围巾也可用于头巾。
她一边试戴着,还一边看着没说话的花苗苗,笑笑地问道:“好不好看!”
店家很热情,抢在了花苗苗前在面说话,并且连连点点头:“好看好看,真是太好看了,这位先生,你的女朋友真是漂亮。”
闻言,花苗苗的脸色一下全黑了。
他觉得店家老板“女朋友”三个字特别刺耳,于是很不耐烦地看着金琳,语气也特别不好:“你还要不要吃饭,不吃的话我就回去了,你自己慢慢逛。”
金琳脸上的笑容,一下就全僵住了。
那位店家也是有些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自己说错什么话了,让人脸色一下全黑了。
将围巾还给了店家,金琳给了店家老板一个抱歉的笑容,便拉着花苗苗的手腕离开了,然后去了前面不远处一家湘菜馆。
看到金琳不再笑嘻嘻地,似乎还有不开心,花苗苗又觉得有些小内疚。
毕竟刚才那三个字,也不是金琳说的,自己莫名其妙的冲她发火,似乎是有些过份了。
所以吃饭点菜的时候,他主动询问金琳:“你要吃什么?”
并且在金琳点菜的时候,主动给她倒了一杯开心,金琳心底的不快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跑踪。
一堆饭吃下来,还算是温馨愉悦。
也因此让金琳有些忘了形,当花苗苗拿纸巾擦嘴,但不忘给自己一张时,金琳开心地接过,并且还笑笑地道:“花苗苗,其实咱们两凑在一起还真是不错,气场特别合呀,我知道……不管如何,你总是要结婚的,找一个爱你的人结婚总比你单恋着一个人孤独一辈子好吧?”
她已经从宋清欢那儿知道了,花苗苗有喜欢的人,而且特别的喜欢,只不过人家已经结婚了。
花苗苗冷瞥了她一眼:“吃你的东西,哪来那么多废话?”
金琳扁扁嘴,本来还想说什么,但觉得现在和谐的气氛,还是不要破坏的好。
可惜呀,早已经破坏了。
所以回去的时候,花苗苗非常无情地,打击着她的热情:“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我和你永远不可能。”
金琳也是个有脾气的人,在接二连三的打击、侮辱、鄙视和不屑后,终于怒了。
她没有和花苗苗一起回去,而且自己跑出去玩了,在京城她也是有朋友的。
当天晚上,金琳也没有回花苗苗的公寓。
就在花苗苗认为金琳,应该已经被自己打消了心思时,第二早晨金琳又回来了,而且还买了早餐,笑眯眯的样子,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花苗苗叹息一声: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金琳在花苗苗家已经住了一个多月了,花苗苗每天数着时间过日子,就希望快点把金琳这尊大佛给送走。
他一直以为日子没有什么变化,可其实一个月的时间,金琳已经彻底侵入他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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