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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男人,一人脖子上挂着小指头粗的金链子,我想这用来拴陈二狗家的狗一定比铁链子管用,板寸头,个头得有一米八以上。
裸露的臂膀上还有纹身,长的很魁梧,三十几岁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混社会的。
而另外一人则低调的多,大热天的戴了个帽子,不是运动帽,而是类似于上海滩中许文强那种帽子。
个头不高,最多一米七,长头发,梳在脑后,戴了个墨镜,穿着唐装,看起来还比较有派头。
我乍一见还以为自己穿越了,陈二狗满脸堆笑的在前面带路,两人径直找到了我。
我心头有些不解,不知道这两位找我什么事。
等戴帽子那人走近我身前,我才发现这人有些老了,两鬓花白,最少得五十出头。
大汉拍了一把陈二狗,差点把陈二狗拍成土行孙,骂道:“你狗曰的跟我走!”
“是是是,松哥轻点!”陈二狗点头哈腰,被大汉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拎着走了。
我这方寸之地就剩下我和那神秘人,那人将帽子揭下,露出一头油滑光亮的头发,非常有礼貌的开口说:“鄙人周元同,小先生就是沈默?”
我心头狐疑不定,我在这边无亲无戚,不知道这周元同找我什么事。
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周元同笑了笑,开口说:“沈先生不必怀疑,鄙人绝无恶意,只是对沈先生发现的这个比较有兴趣。”
说罢,将上午那块血玉放在了桌上。
果然来者不善,我不是盗墓的,血玉这玩意儿多见于墓室,我对它也没有任何兴趣,要不是因为那具尸体关系着整个村子的命脉,我也不想多管。
“我想周老板是误会了!第一这块玉是无意中发现的,其次,这块玉并非我所有!”我淡淡道,这玉是在李贝建家的地发现的,我可不想惹祸上身。
“这个我当然知道,只不过我听说沈先生学过缺一门,可知道这块血玉并非普通的血玉。”周元同始终保持着淡淡的微笑,让人捉摸不透他的意思。
“看来周老板也是行家,既然知道这是血玉,又何苦留在手里,不如早些扔了,免得给自己惹麻烦!”我耸拉着眼皮,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话,从刚才大汉对他的恭顺程度来看,这人绝不简单。
“血玉一般受了尸气的影响,确实会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这块血玉只不过是瑄玉的一部分!”周元同把玩着手上的血玉,丝毫不忌讳这是死人的陪葬品。
但是对于他所说的瑄玉我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便说:“周老板想知道这些,应该去找考古专家才对,我只是个守庙的。”
“呵呵…;…;沈先生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瑄玉在古时候是一种祭天用的大玉璧,《史记·孝武本纪》:“皇帝始郊见泰一云阳,有司奉瑄玉嘉牲荐飨。”。”周元同侃侃而谈,对于我脸上的茫然视若未睹。
“周老板所说我是真的不懂,酒逢知己千杯少,周老板还是找个懂行的人探讨吧!”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转身欲走。
“沈先生不要急,你应该知道这块玉只是其中一块,至于剩下还有几块,我想你比我清楚!”周元同推了推墨镜,似乎早已知道我的反应,每一步他都有办法应对。
他这话一说,我心头又是一惊,这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尸体肯定不止一具,但是剩下的几具我根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只不过,按照贺大鹏所说,这是一具女尸,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除非是古籍记载有误。
周元同又开口说:“如果你能帮我找到剩下的血玉,我保证沈先生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我心头咚咚直跳,对于他开的空头支票我倒不是很感兴趣,当然,如果是真的也未尝不可,最主要的是他能帮我把剩下的尸体找到,那可就太好了。
我脸上看不出一丝波澜,淡淡的说:“不知周老板找剩下的血玉干什么!”
周元同知道我已经上套了,便顺水推舟的说:“实不相瞒,鄙人找这一块瑄玉已经有二十几个年头了!今天是刘银松无意中将这块血玉送到了我手上。”
“我以一万的价格买下,本来看这玉的质地和年代,即便不是我要找的瑄玉,也是难得一见的古董!却没想到误打误撞有意外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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