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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算不上热,金陵秦淮河畔的堤柳垂入水中,随着阵阵袭来的风荡起淡淡的波纹。
码头上停靠着不少花船,姑娘们正在休息洗漱,朱振估计着,等到下半晌,这些花船就该点燃他们七彩斑斓的花灯,装饰城秦淮河最别致的风景了。
夫子庙的人不算多,不过偶尔也有几个年轻的书生进入,祈求天下早日太平,君主能够科举取士,文治大兴。
囡囡一只手拉着朱振的细腻的手掌,另外一只手拎着替着草鞋,一路蹦蹦哒哒的,仿佛欢快的山野的小精灵。
朱振给她新买了双葱白段子凤头鞋,小家伙在大山里多穿草鞋,白嫩的脚经常被磨破,让人不由的心疼。
这种精致的鞋子还是第一次穿,小妮子格外的兴奋,一会儿脚尖点地,一会儿脚跟踩在堤岸的石板上,非常的开心。
有的时候脚踩偏了,朱振拎着她的胳膊在秦淮河边儿上打个圈,惹来小家伙一阵惊呼。
看着小家伙可爱的模样,朱振驻足,仿佛明白了自己留在应天的意义。
发现小家伙忽然安静了,低头看向小家伙,小家伙嘴巴微张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没张开嘴,不时的用古灵精怪的大眼睛偷瞄朱振。
“怎么了?”
“哥哥,为什么把银子给坏人。你看你给囡囡买了双新鞋子,可是你什么都没有。”小家伙撅着嘴,给朱振打抱不平道。
“哥哥不喜欢新鞋子。走回家。”
“哪里有不喜欢新鞋子的。”小囡囡不解的抬头看着朱振。
忽然朱振止住了脚步,小囡囡顺着朱振的视线望去,顿时大呼道:“血,哥哥,哥哥,血。”
只见大门口处不知道何时跪着两个汉子,其中一个汉子浑身是血,身上用布片随便缠着。
而另外一个瘦削的汉子则不停的朝着大门口磕头。
“别磕了,老爷子耳背,根本听不见的。”朱振摇头道。
“滚远点儿,别烦爷爷,我不磕头,朱小官人岂能知道我的真诚。”说完,那汉子又猛地磕了十几个头,连带着额头都磕出了血迹。
“囡囡,这人不识好歹,我们走。”
朱振拉着囡囡的手朝着推开大门,朝着院子走去。
这个时候,那汉子才意识到眼前这个男人的身份,赶忙抱住了朱振的大腿。
“你就是朱小官人,求求你,救救我兄弟吧。我跑遍了整个应天府都没有人能救他,我听我兄弟说,您能救他,求求您救他一命吧。”
朱振低头,这瘦削的汉子从眼睛往下有一道狰狞的疤痕,黄豆般大小的泪珠正在不停的往下流。
朱振在军中并不是没见过汉子流泪。
相反,在经常经历战火硝烟的特种队伍中,生离死别是常态,起先自己也是哭的。
只是哭着哭着,心就硬了。
他懂得了替死去的兄弟负重前行的道理。
“你走吧。我没有道理救他。”朱振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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