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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斜睨着那小舞台上的女歌手,笑道:“这首歌,不错!”
“的确不错。”韩朗笑了笑,他已经喝下了五瓶烈酒。
此时舞台上的歌手,正唱着一首老歌
“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阴霾的天空下鸽子飞翔,白桦树刻着那两个名字,他们发誓相爱用尽这一生”
“有一天战火烧到了家乡,小伙子拿起枪奔赴边疆,心上人你不要为我担心,等着我回来在那片白桦林”
悠扬的旋律,略带低沉的女声,将这首原本男歌手所唱的歌,唱出了一种别样的味道。
淡淡的哀思油然而生,佘奎仿佛想起了当初从军的往事,原本便通红的眼中,此时又凭添了一层朦胧的水雾。
韩朗亦是微微的勾起了嘴角,思绪随着这飘扬的旋律,飞向那遥远莫名的虚空。
“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
旋律高昂之际,佘奎忽然使劲儿抹了一把脸,拿起酒瓶仰头灌下大半瓶烈酒。炽烈的酒力,顶的他呼吸急促,眼角湿润。
韩朗没有阻止,他同样也知道佘奎的故事一个书香门第的儿子,刚到军营的时候,满身的书卷气,日记本里夹着一张文静秀气的女孩的照片。
他们故事的开头,与歌里一样,飞扬的热血让年轻的佘奎投笔从戎,放开了那个女孩的手,拿起枪,远赴边疆。
但故事的结局却不同,当满身书卷的年轻人在尸山血海中活下来的时候,那个照片里的女孩,却已经嫁做人妇,儿女双全。
当初的海誓山盟,生死相许,早已在世俗的红尘中,化为飞灰,几句戏言。
今天的酒,现在的歌,勾起了佘奎的回忆,他酩酊大醉的趴在桌上,喃喃低语:“如果有选择,我会选择死至少,在活着的时候,我知道你在等我”
佘奎的声音渐渐消失,他醉了。
韩朗勾了勾嘴角,拿起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
片刻后,两名身穿便服的近卫战狼走进酒吧,对韩朗微微躬身。
韩朗指了指佘奎:“送他回去,休息。”
“那狼帅您?”
“我,没事。”
“遵命。”两名近卫战狼不再多问,扶着佘奎离开酒吧。
酒吧里的歌声还在继续。
韩朗又开了一瓶酒,慢慢的喝着,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这个环境,很适合喝酒。
但就在这时,酒瓶碎裂的声音突然在舞台的方向响起!
轻缓的吉他声和悠扬的女声同时戛然而止。
醉醺醺的叫骂声,接踵而至:“妈的!这唱的都是什么破玩意!给老子来点嗨曲儿!老子要嗨起来!”
另外一个声音叫道:“小娘们儿,听见了吗?我老大要听嗨曲儿!要骚,要浪!快他妈唱!”
朦胧的灯光下,女歌手紧紧的抱着吉他,纤长的手指因为扯着琴弦而被勒得微微发白,乌黑的长发遮住了她的脸颊,只能看到她紧咬着嘴唇,轻轻颤抖。
见没有得到想要的回应,那一桌嚣张的小混混顿时又砸碎了两个酒瓶,直接掀了桌子,走向舞台!
“妈的!小娘们儿找死咦?你、你不是白家的那个大小姐吗?”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黄毛小混混老大忽然愣了愣,随后却狞笑了起来:“白大小姐,你恐怕已经不记得老子了吧?但老子可记得你!”
“没想到你也有今天?哼哼!你他妈的不是很牛逼吗?老子今天就玩玩豪门的女人,看看你到底有多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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