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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哪个混帐玩意,居然给薛某起了那么一个不堪的名号。
偏偏居然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已然在军中流传,倘若不是薛某脾气好……”
说到了这,薛仁贵不禁眼眶一红,虎目之中羞怒交加。
自己是爱出风头没错,之所以穿白袍,还不是希望能够醒目一点,让天下人都知道老子薛仁贵有多牛。
就算是不知白袍薛仁贵之名号,哪怕是给自己起个白袍杀手的花名也是好的,结果不知道那个不开眼的混帐玩意,鼓捣出了白衣无常这么个破名号。
不但在那高句丽战俘在流传,同样也在大唐军中流传。
你特娘的传就传吧,好歹传得正经一点,结果呢,在那帮子高句丽人的传言中,他薛某人每每至夜,就会一身素白衣翻飞于夜空。
每当见到有活人经过,必索一条性命的流言,直接就把未来的名将兄给气的手足冰凉。
很想去找到那个流言蜚语的源头,抄刀子把那个混帐玩意给剁了去。
程处弼努力地憋住笑容,摆出一个知心大哥哥的架势,引导着薛仁贵讲述委屈又悲愤地讲述着自己的隐私。
“日后,旁人若是言及薛某,怕是‘白衣无常’这样的浑号……”
说到了这,看到薛仁贵有些过于激动,程处弼不禁感同身受地拍了拍薛仁贵的肩膀。
“好了好了,我当是多大的事情,不就是一个花名吗?”
听到了这样的安慰之词,薛仁贵顿时有些不乐意了,虽然自己很佩服程三郎,但并不代表自已就会认可他这番话。
就看到了程三郎大拇指一翘,点了点自己的鼻子尖。
“知道程某的花名、浑号吗?”
“……”薛仁贵表情一僵,然后就听到了前后左右噗呲、噗呲的哑屁之声不绝于耳。
程处弼心中一恶,目露凶光地看向四周,好在那帮子大内侍卫包括火枪手都乖巧地低下了脑袋,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般。
“看到了没?”程处弼甚是蛋疼地双手一摊。
想想我程某人行得正,坐得直。可结果呢,在剑南道之地,老子是青面獠牙的雷神精怪。
等到了那高原之上,呵呵,程某人就直接变成了身高百丈,三头六臂,口中吐雷,眼中射电的所谓魔王。
到最后,那李迷夏这位被自己救出来的象雄国国主,直接给自己又安了一个护教法王的名头。
结果自己成功的从人见人怕的魔王,转职成为了可以保佑高原部落平安吉祥,升官发财的护教法王。
这特娘的跟谁说理去,跟谁说都说不通。
听到了程三郎的这番开解之言,薛仁贵一想也对,相比起程三郎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花名和浑号。
自己这个白衣无常,好歹可以形容为战场之上夺命无数,增加自己对敌威摄,这么一来,薛仁贵的内心已然好过了许多。
毕竟还有程三郎呆在一百步的位置,稳如老狗,自己顶多也就二三十步的样子,所以不必慌张。
一干人等打猎归来,程三郎则开始施展他那过人的厨艺,等到了晚宴之时,李世民这位已经好些日子没能吃上一顿好的老丈人,也终于有了口福。
于是翁婿二人开怀大嚼,李世民还指明让程三郎再来上一瓶替代消毒酒精的谪仙醉。
美味佳肴吃着,小酒美滋滋地抿着,这日子,可算是军旅生涯中难得的休闲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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