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然后就是拆骨,剁排骨,剁肉,周秉昆就做了,这都是一些力气活。
干活不耽误说话,嘴也都没停,周秉昆和郑娟,讲了一些自己家在京城的事情。
主要是听李素华讲,吉春这边发生的事情,关于老周,关于周秉义,关于周蓉。
李素华就是没有怎么讲自己。
通电话的时候,周秉昆只能笼统的了解一点,通过这次详细的聊天,周秉昆才算是清楚了不少的细节。
能有空慢慢的聊天,李素华说话终于不是张口,闭口的夸赞三个人了。
首先的就是老周,摊在了炕上,不能出门,在家里待的憋屈,脾气就越来越大,毛病多,难伺候,现在就是一个脾气古怪的怪老头。
看上去李素华,也没那么喜欢老周待在家里了。
对周秉义李素华也不满意,没有孩子这当然是重要的一点。
另一点就是周秉义不怎么回光字片,经常性的工作忙,忙工作。
忙工作李素华会理解,但是没忙出来什么成绩,李素华就理解不了了。
因为干着得罪人,砸人饭碗的工作,周秉义这个人在吉春,名声可以说是臭大街。
吉春就这么大,周秉义砸大几万人的饭碗,影响的是十几万人的生计。
在吉春生活的居民,就没有几家,是没有亲朋故旧被周秉义砸饭碗的。
举个事实说一下,郝冬梅因为是周秉义的媳妇,在医院上班被人知道了,就被人追着打。
根据这个情况,就想象的出李素华这个周秉义的妈,是生活在怎么样一个舆论之中了。
李素华年纪大了,走起路也颤颤巍巍的,没人敢动手,但是出门之后,恶言恶语的是少不了的。
周蓉生活的也是一地鸡毛,冯玥上高中的时候,夫妻俩还保持着貌合神离,表面上还装成一家人。
冯玥上大学,去了南方之后,周蓉和老冯就放飞了自我,两口子就光明正大,达成了默契,开始各玩各的。
这种事情思想开放的三十年后,都不被人接受,更不要说是九十年代了
“还好你们两个过来,要不然这些活,我还真的干不动了。说起来,还是你们当初在家的时候,日子才过的最开心,最舒服。”
生活上照顾不周,精神上遭受精神暴力,李素华话里话外的,想投奔周秉昆一家就没什么奇怪了。
“妈,人都是这样,上了年纪之后,就会怀念从前,总觉得以前的日子过得开心。我也一样,我也怀念我小时候,刚结婚的时候。但那都是错觉,以前的日子多苦啊,有什么好的。会这样觉得,是因为那怀念的不是以前的日子,怀念的是自己的青春。”
只要李素华不直说,周秉昆都是一律当做听不懂的。
李素华也算是跟着,周秉昆,周秉义,周蓉,老周,都一起生活过了。
都体验过了之后,才念周秉昆一家的好,也回不去了。
“是这样吗?”
“就是这样,你想想,以前饭都吃不饱的,能有什么好,有什么开心的。”周秉昆肯定道,然后手指烀着肉冒着香气的大铁锅:“要是以前,过年谁家能烀这么大一锅的肉啊!”
“你这样说也是,以前的时候,哪有这么好的日子,吃肉都是按两算的。”
“对,活也干完了,肉也烀上了,我们就回去了,那边还有一家的大大小小要吃饭的。”
把李素华暂时的忽悠住了,周秉昆当然是赶紧熘了。
周秉昆不怕老周那种来硬的,想打想吵的,都可以奉陪。
就怕李素华这种来软的,掉眼泪卖可怜的,不好招架。
二十八,二十九两天,周秉昆没回光字片,在外面玩了两天。
虽然大人孩子都冻的跟什么似的,但是真的开心。
到了东北这个地方,羽绒服都不太管用,只有穿皮草,才能足够御寒。
北风吹,大雪飘,也就顾不得什么形象,一人穿上一件貂之后。
周秉昆看着和郑娟就不像一家人了,如果配一条大金链子,看着就跟土大款一样。
周秉昆确实驾驭不了这个玩意,还是又买了一件貂皮内衬,把貂皮大衣脱了,看上去才顺眼多了。
对于周秉昆来说,还是呢子大衣合适。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生存,很容易。 生活,很艰难。 我族,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 我族,誓不为奴!...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
千万年前,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八百万年前,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五百万年前,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今天,李七夜一觉醒来,翠竹修练成神灵,鲤鱼化作金龙,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日更十章他是龙族龙子,却蜕变天赋失败,自巅峰跌落。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杀他证道。家族视他为耻辱,将他逐出,从族谱除名。绝境中,他苏醒前世记忆,华夏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