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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逊也是身经百战,经历过数次蛮人内战,镇压蛮人王国内部部落数十次。
参与过南下战争,南下劫掠。
就算是一头猪,也该成才了。
作为蛮人国王的亲信将领,威尔逊手头上的功夫很硬。
德里克这个名字,从听说的第一天,他就在研究了。
可以说,这两年,就算是公爵夫人的名字,也没有德里克这个名字被提及的次数多。
所以他知道,面对天才的将领,要做的就是稳扎稳打,以势压人。
七万大军层层叠叠,如同锁链。
一个个军阵密密麻麻,如同鱼鳞。
轮流休息,轮流上前,不给对方一点机会。
“就算是用人命堆,也要杀了奥古斯塔伯爵。”
威尔逊如此对手下的部落将领说。
七万军队,全丢在这里都不是事。
或许有人认为,八千精锐对七万大军,也是有胜算的。
若是小范围以多打少,甚至人数均衡,来回拉扯,自然有胜算。
可精英骑士也是人,是人就是血肉之躯,是人就累。
大规模作战不是计数,哪边战力高就能赢。
除非一战击破军阵,否则七万大军轮转起来,耗也能耗死,累也能累死你。
德里克自然明白这个道理,蛮人联合国内的某些人,布置下的杀局,没那么容易破。
若不是燕勒城破的太快,那就是十死无生的局面。
可想而知前方在攻城,后方一万骑兵突袭,七万大军封锁收割,到底有多惨烈。
就算是如今破了燕勒城,一样是九死一生。
时间绝对不是站在自己这边的。
“快,要快。”
德里克这样告诉自己,击破对面的军阵,就是生的希望。
他的目光在骑士们身上扫过,他亲手带出来的军队,能够承担三成四成甚至五成的伤亡,再多也一样会崩溃。
所以,机会不会太多。
这个道理所有人都明白。
望远镜下,蛮人的军阵一览无余。
确实有些漏洞,可转瞬即逝,根本没有机会。
对面的主将,绝对是身经百战的那种。
若不是望远镜,肉眼根本看不出一点破绽。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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