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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悦和季南霆的婚礼,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
很多人说,女人这一辈子,一定要有一场婚礼,可以让你在以后平淡的生活中,想到这一天便可以露出幸福的微笑。
北悦二十八岁和季南霆恋爱,二十九岁嫁给他,三十三岁这一年,他为她补办一场婚礼,两个人的两个孩子,都已经四岁了。
对于婚礼,家里的男人们都很高兴,从邓老爷子到季董事长到季南霆到团子和元宝,无一不忙上忙下,精心筹划期待着婚礼的到来。
而身为新娘子的北悦,却似乎没什么感觉,结婚前夕还临时因为工作去了趟香港,最后和工作人员直接从香港去的维也纳。
和一般女孩不一样,北悦对婚礼没有太大的憧憬,觉得婚礼吧,办不办其实也没什么差别……
季南霆义正言辞的,“不行!该有的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到维也纳的时候已经是凌晨,所有宾客都已经在酒店入住了,婚礼的流程也已经确认好了,唯独新娘子姗姗来迟。
看着急的团团转的季南霆,北悦觉得十分抱歉,过去亲了他老半天才将人哄好,腻歪了没一会儿就被伍媚拖走了,要给她化妆。
将北悦摁在化妆台前,伍媚就开始数落她。
“你说说,让我说你什么好。老娘从昨天下午等到现在,等的花儿都谢了。你让一个国际著名造型师等你这么久,好意思吗?”
北悦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认罪,“是是是,我太不像话了。回头让南霆给你包个大红包。”
伍媚哼一声,“这还差不多。”
嘴上嫌弃着,手上的动作却没停,化妆做发型,变魔术似的要将北悦打造成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而正主儿,已经开始打瞌睡了。
迷迷瞪瞪被叫醒的时候,北悦睁开朦胧的双眼,就看见穿着黑色小西装的两个儿子,眨巴着大眼睛看着她,里面仿佛有星星。
“哇,妈咪,你好漂亮啊!”
伍媚给她整理了一下头纱,得意地笑道:“漂亮吧?我给你们妈妈弄的,赞不赞?”
“赞!”
元宝竖起一个大拇指,小嘴可甜了,“干妈最厉害了。”
北悦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眨巴了两下眼睛,“我是花眼了吗,怎么觉得镜子里是一个少女,你把我返老还童了?”
伍媚哈哈一笑,“化了个少女般的桃花妆,结婚嘛,越年轻越漂亮,不然怎么配你们家季总呢。”
北悦对伍媚的化妆技术很满意,觉得此时此刻自己像个新娘子了。
婚礼几乎是季南霆一手包办的,布置现场、校对流程、招待宾客,什么都不用北悦操心,给千千羡慕的,说她简直太有福气了。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每次看着季总我就在想当初为什么会瞎眼找了陆明寒这货,不温柔也不体贴的,都不晓得他到底有什么好。”
千千也是伴娘之一,人家伴娘找的都是未婚少女,北悦作为一个孩儿她妈,不在乎那些俗礼,还是让姐妹团来担任自己的伴娘。
伍媚一边给北悦整理着婚纱,一边笑道:“你们家陆二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厚,外加逗比。”
千千摇头叹息,“可不,我也是结了婚之后才看清他真面目,谈恋爱时挺酷的一帅哥,怎么就成逗比了呢?现在真是后悔也晚了。”
一个穿着小纱裙的可爱女孩嘟着小嘴道:“爸爸那叫幽默,不叫逗比。”
众人被她逗得直笑,说话的小可爱是千千和陆明寒的女儿,叫“灵儿”,今年三岁,古灵精怪的,简直是千千的“翻版”。
“得了吧,还幽默呢,别替你爸说好话了。”
千千撇撇嘴,蹲下去给女儿整理了一下弄皱的小裙子,拍拍她的小屁股,“去找哥哥姐姐们玩去吧。”
“我要跟团团哥哥一起玩。”
灵儿奶声奶气的,特地强调了一下“团团哥哥”。
几个大人嗅到了八卦的味道,伍媚先看热闹不嫌事大地问:“灵儿为什么要找团团哥哥玩,不少元宝哥哥玩呢?”
灵儿一脸天真又认真地说:“元宝哥哥是小笼包的,团团哥哥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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