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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猜测中,折腾将近两个小时,到达夏元明家中已经将近11点了。
夏元明迎了出来,我们将给孩子和大人买的东西尽数取下,然后与夏元明寒暄一阵子,便提着往院子里走,却秀秀蹲在门口的水泥地上洗着衣服。
安沐赶紧蹲下来,将孩子手从水里拿出来,掏出纸巾擦干,这才说道:“大雪天的,怎么能让小孩子洗衣服呢?”
夏元明连忙招呼道:“孩子不娇贵,什么事都让她学着做一点吧!”
安沐忽然换了一种不解的口气说道:“就算要学,也得等到天暖和的时候再教啊!”
“恐怕翠芳等不了那么久了。”
安沐看了看夏元明,又看了看满脸委屈的秀秀,然后将手一起放入水中,与秀秀一起搓洗着一条小棉裤。
我知道夏元明的用心良苦,便不再多说,转而问道:“安沐,洗衣服的水还热吗?”
“还热着呢,翠芳姐呢?”
“她去村里卫生室打吊瓶了,也没什么能力操持午饭了,你们知道我这个糙老爷们,什么也不会,所以只能按翠芳说的东西去买,不介意煮火锅吃吧?”
我笑了笑道:“我们岂会讲究吃喝,放心吧,我去厨房帮忙。”
……
外面雪天雪地,在这个远离了嘈杂和喧闹的小屋中,炭火炉子让这个没有暖气的小屋,显得格外温暖。炉子上的茶吊子烧着水,喷出的水汽将屋子弄得并不干燥。
桌子上摆着五个崭新的酒精锅,很显然,这肯定是夏元明为了这顿午饭特地购买的,肝病的确传染人,但是我觉得没必要弄得这么生分,这样的行为也会让幼小的秀秀被孤立开来,我不免有些担心孩子的未来。
忙活了半个多小时,我与夏元明将所需要的菜品尽数清洗干净,然后分装在五个盘子中,便算是忙完了。
待夏元明去接打吊瓶的翠芳时,我则将院子里的雪清除一番,安沐与秀秀一起,趴在桌子上,手把手的教秀儿写字,两个人虽然都不说话,可是却给人一种心照不宣的感觉。
……
约莫将近一点左右,夏元明终于骑着摩托车将翠芳接了回来,翠芳整个人精神状态比昨天好很多,却遮掩不住病态,按照她三十来岁来说,现在正是好年纪,却被病痛折磨的蜡黄,虽然消瘦,却着不住她曾经美貌的事实,即便那双眼睛已经微微浑浊,却依旧有一种叫做生命力的东西在闪烁。
夏元明顺着我铲出的小道,到达里屋,没来得及换湿掉的鞋袜,匆匆与我打个招呼,便连忙给翠芳倒热水。
我很羡慕这样的爱情,有一种叫做相濡以沫的东西在里面,在病痛中,有个人不离不弃,便什么都足够了。有时候觉得,人这一辈子真的很短暂,像是在阳光明媚的午后打了个盹,这一辈子也便就这么过去了……
……
待夏元明换鞋袜功夫,我将酒精锅点燃,然后与安沐一起,和翠芳拉起家常。
当谈到生活时,遭受病痛折磨的翠芳没有抱怨一句,相反将所有的话题都放在夏元明身上,说起他时,她的眼中含着笑意,仿佛生活从未对她苛待过一般。
片刻,夏元明从屋子中走出来,本来聊得正火热的我们忽然就这么静了下来,然后微微仰着头看着他。
“看什么啊,摘个面具而已,实在不习惯我也没办法,总不能让我吃饭也带上。”说着,夏元明转身搬出一扎啤酒,放在桌子旁。
我想,我的惊讶多少应该和安沐相似,从前,我猜测夏元明带面具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脸部受了伤,或者在这个看脸的时代,他的长相会给歌声打折扣,亦或是一种特立独行的行为艺术……
现在看来,似乎都不是。
翠芳见到异常惊讶的我们,脸上居然露出少女般羞红,说道:“我是不是特别配不上元明?”
安沐注视着翠芳,半晌才轻声安慰说道:“翠芳姐,若这世上只用外在美丑来衡量爱情,那岂不是太肤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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