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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成熟的玉米,高仲走到了玉米所种植的位置,然后寻了几根品质较差的玉米,将其扳了下来。
拨开外壳之后,晶莹的玉米就展现到了高仲的面前,高仲用手指按了按,被按的玉米粒也在瞬间爆裂,流出汁水,很嫩!
玉米的黄金食用时间其实很短,真正好吃的玉米大概只有二十三天,在那个时候的玉米不仅嫩,而且甜,非常的可口。
可是过了黄金时间,这玉米会变得非常的老,只能储存起来,留种或者是另外加工。
环视了一下玉米,一共十多株,长势都非常好,有些甚至长出了三根玉米棒,明显的优良品种。
在其中又是挑选了一下,高仲摘下了九根较小的玉米,剩下的便是留种明年继续扩大种植。
摘下了玉米之后高仲回到了家里,将玉米交给了还在为高巍后怕的高巧儿,笑了笑:“阿娘,这玉米已经熟了,再不吃便是老了,这几根先煮了,我们一人一根,剩下我给三老他们送去。”
“这就好了?”
高巧儿吃了一惊,看了看手里的玉米,打量了许久。
“这东西就这么煮就好了,能吃的就是这些外面的小豆豆。外面还长着的暂时别管,等到秋收之后再将那些玉米摘下来,将玉米粒给剥下,同着黄豆一起晒几日便可以了!”
玉米的处理也是非常简单的,熟了没有吃完的玉米直接搁置在田地里,等到玉米熟了,这玉米杆会自己慢慢死掉,上面的玉米也会慢慢的干枯。
到了秋季,直接将玉米摘下,此时玉米也经过半个夏天的晾晒早就已经干透,所以剥下玉米粒便会变得很简单。在经过秋日的晾晒便可储存起来,而玉米杆也可以直接送入到灶房当柴烧。
高巧儿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很快便是进了厨房,烧起了火,煮了一锅水,将玉米给丢了进去。
没一会儿功夫,玉米便是煮好了,在高仲的教导下一家人开始吃玉米。
“仲哥,这玉米比土豆好吃多了,那红薯藤也比不上!”
将咬了一口,高尚武便是瞪大了眼睛,又是接着咬了好几口!
“这东西,味道还不错,好像产量也是不错啊!”
高巍吃着玉米点着头,也是满意。
一旁的高巧儿盯着手里的玉米皱了一下眉头:“这玉米挺不错的,长得和高粱一样,能不能和土豆红薯一起种植,我感觉地里光种土豆和红薯还是有些浪费地力……”
高巧儿不愧是经常照顾庄稼的,很快就问道关键点上。
“这玉米我们先吃这一顿,剩下的留着做种,明年我们继续种,到时候多了我们便可以放开吃了!”
高仲还不忘朝着高尚武敲警钟,这家伙可是有扒过土豆的前科:“这里剩下的,我就先拿去给三老和张老爷他们!”
说完,高仲便是将剩下的五根玉米装在了筲箕之中,朝着黄桷树的方向走了去。
此刻的黄桷树下热闹的很。
官府的衙役和军户都还未走,他们已经在树下的空地上搭起了火堆,显然今天晚上也是不会走的。
张与可和冯吕二人依旧在竹屋之中聊着家国大事,小书童则坐在屋外和一群家仆打屁聊天。
而杨三老和村长等人正忙活着照顾衙役和军户,大家分工都很明确,也很有秩序。
走到了竹屋前,高仲首先隔着窗外朝着张与可打了一声招呼,然后又朝着大门所在的方向走了去,在经过大门的时候高仲取了一根较小的玉米悄无声息的递给了小书童。
然后若无其事的走入到了竹屋之中:“张老爷,冯大人,这玉米熟了,我摘了几根下来,煮好了送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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