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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穿书后,孔嫣原本是打算低调做人的,远离女主与男配,可是……没办法,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
书中的孔嫣下乡第二天就中暑了,她也就是那个时候醒过来的。
每天早上五点不到就有人来喊要去干活,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干了一天全身都是汗还经常洗不了澡,更别说每天都饿肚子。
好不容易熬过夏天,哪知道冬天更惨,北方十一月份就下雪了,每天晚上都冻得睡不着,手上脚上都生了冻疮,奇痒无比还不敢挠。
一想到今年才1972年,还有五年才恢复高考!
整个人都不好了!
于是挣扎再三,向来自认还有点骨气的孔嫣为了不挨饿为了不受冻,跑到书中男配他妈也就是大队长老婆面前自荐,要给她儿子当媳妇!
所以才有了现在这般情景。
迷迷糊糊又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孔嫣再次醒过来时,就看到纸糊的窗口那儿光亮亮的,心口一突,赶紧坐起来穿衣服。
大红色的花棉袄套在身上,下面是黑色的棉裤,臃肿不堪,头发已经有四天没洗了,随意扎成一个丸子。
下床穿上鞋,抠了抠眼屎,端着盆出去了。
谁能想到三个月前还是c大校花的她现在竟邋遢成这般模样?
孔嫣叹了口气,然后装模作样的扶着腰去了厨房。
厨房就在对面,烟囱已经冒着白烟了,进了屋就看到一个老式的土糊的灶台,正在炒菜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个子高高大大,圆脸细眼,后脑勺绑着一根大辫子,身上穿着灰扑扑的棉袄,这是她现在的大嫂曹氏。
坐在下面看火的是个年纪比较大的四五十岁妇女,脸瘦长发黄,堆着细纹,剪着齐耳短发,但精神奕奕,这是她婆婆。
看到孔嫣过来,原本还有些不满的宋妈见她手撑着腰一脸难受的表情,目光闪了闪,赶紧拍了拍手站起来。
热情道:“你这孩子也真是的,咋起这么早啊?也不多睡一会儿,既然起来了就先洗洗,待会儿男人们就回来了。”
孔嫣一副乖乖巧巧的样子,点点头,“知道了妈。”
演戏就要演到底,有些委屈的低下头嘀咕道:“我都说了要起早,清风他……”
宋妈一听,笑的眯了眼,赶紧拍拍她手,哄道:“这孩子刚成婚不懂事,你多体谅体谅,回头我说说他,待会儿给你蒸个鸡蛋,好好补补身子。”
孔嫣听了眼睛一亮,见目的达到,赶紧懂事的道:“谢谢妈,那我去洗了。”
转个身子拿着脸盆去打热水。
一旁挥着锅铲的曹氏见状,忍不住撇撇嘴,总觉得娶回来的这个弟媳妇不太老实。
孔嫣刚洗好脸,门口就传来声响,应该是公公和宋清风回来了。
果然,从门里往外看去,就见两人满头大汗,直接阔步往客厅走去。
宋清风就是原书中的男配,个子不矮,有一米八多,但不像北方男人那般壮实,而是瘦高型的,脸白净,长得一副不太像会干活的样子,这个时代是崇尚劳动的时代,所以这幅样貌在农村根本不受女孩的欢迎。
再加上他小时候发烧引起失聪,成了聋哑人导致交流不方便,使得他性格沉默阴郁,所以哪怕是大队长的儿子,也没女孩子愿意嫁给他。
这也是为什么宋妈一听孔嫣愿意嫁给她儿子时,也不管有没有什么目的,喜得赶紧在三天时间就将她娶回家,生怕反悔了。
早饭是辣白菜,萝卜和鱼炖豆腐。
家里九口人,宋大哥已经上班去了,他在镇子的广播站上班,还有两个孩子也去上学了。
“吃饭吧。”坐在上首的老爷子开口道。
孔嫣坐在宋清风旁边,见人都动了,赶紧将筷子伸向炖锅里的鱼,急吼吼的夹了一大块鱼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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