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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妮儿、源五郎,为着自己的新地位感到些许困扰,但他们确实是以不同的方式,在本来对他们具有高度戒心的稷下人当中,逆转劣势,建立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因为……雷因斯人需要偶像。”当有雪对这样的现象感到诧异,小草是这样解释的。
虽然自傲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虽然曾经一度拥有辉煌的荣光,但当雷因斯的光环消褪,白家的显赫不再,雷因斯人所拥有的,其实只剩胸口的自尊与脑海内对那段过去的缅怀,尽管他们都希望荣光再现,但每个人、心底也晓得,相较于大陆上强者、能人不断出现,当前的雷因斯并无杰出人才。
优秀却制式化的教育,难以刺激出任何杰出的新血,号称开明的稷下学宫,似乎也失去了活力。白鹿洞虽也西临同样的窘境,但无论如何,白鹿洞里仍有个天下无双的月贤者陆游坐镇,可以轻易点拨出新一代的强人,而稷下学宫的子弟,虽有心向上,却找不到出路。
“人是很脆弱的生物,有时候,是需要一个偶像来当目标,才知道未来的方向。”小草对丈夫与有雪这样说道。
就像兰斯洛一样,对武炼的年轻人来说,“天刀”王五就是他们的目标,就是因为期望有朝一日,能创出像王五那般的传奇,无数少年们废寝忘食地苦练。
而对于期盼领导人物的稷下人来说,妮儿与源五郎,这两人武功强横,智黠应变,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有种让人乐于与之为友的感觉,很自然而然地就聚集到他们身边,成为同伴。
不用特别做作,把不平凡的种子丢到平凡土壤中,自然就会萌发生芽。这是小草的想法,而效果也已经出现,只是就算妮儿与源五郎已成功抓住人、心,但仍只是个别现象,包括已认同他们的友人在内,绝大多数人还是把目前象牙白塔的主人,看作是一个残暴没人性的屠夫……
已经十数日,兰斯洛白天跑得不见人影,只有妻子苍月革才知道他的去处。而傍晚时分,他与有雪常常溜到稷下南边的酒店街,一家接着一家喝。
当然,能与兰斯洛同行的有雪,已在小草的协助下,做过化妆,不然他一个雪特人踏进酒店,不是他被踢出来,就是客人全部跑光。
没有大多的显赫人士,这些酒店的主要客户,是消费得起中低等价位的一般平民,多半还是劳工,酒不算很好喝,但是与其价位相较,算得上是价廉物美了。
象牙白塔庄严华美,但在兰斯洛看来,一个长得像神殿似的地方,并不适合作为畅饮的所在,甚至光是想像要在那种地方喝酒,就觉得精神紧绷。因此,在妮儿、源五郎晚上也邀约不断的此刻,他和有雪便相偕出游,没有表露自己的身份,只在这比酒馆里做消遣。
和贵族惯去的高级沙龙不同,这里没有什么太豪华的摆设,没有名画、没有雕刻,整家酒馆除了一个长长的吧台,就是十余张圆木桌与小凳,空气中弥漫着木头、葡萄酒的混和气味,酒客们哄闹干杯,几个人一起赌着小牌,或是谈论白天的工作、最近的新鲜事。
不算什么好环境,但兰斯洛却感到非常地熟悉,毕竟几个月前,他过的就是这种生活……
“嘿!老大,最近过得不错吧!”有雪笑道:“新婚燕尔,有那么漂亮的老婆,一定每天晚上都睡得很舒服吧!”说着,他比了一个极猥亵的粗鲁手势。
“舒服个屁!每天晚上被鬼压……”兰斯洛低声道:“我不说你们都不知道,你想想看,一个人每晚睡觉都遇到鬼压床,那种经验……很难想像吧!”
“的……的确难以想像,难怪老大你眼圈越来越黑,人也变得憔悴,大家还以为你需索无度,日歹伐之,竭泽而渔,想不到还有这层隐情…”
两兄弟相对叹气,有雪环顾室内,感叹道:“不过,这一个月的变化还真是大啊!记得十月的时候,我和老大你还在艾尔铁诺喝酒大醉,现在却已经到雷因斯来了,而且你也就快要……人生的变化真是想不到。”
“不管怎么变,我还是我,再说,干强盗也好,成王也好,都一样是不晓得未来在哪里啊!”
十月在艾尔铁诺时,兰斯洛、有雪和几名四十大盗的同伴,溜去酒馆大醉,当时也有人提出,现在干强盗很风光,但未必能长久,往后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现在也有同样、心情。虽然好不容易进入象牙白塔,但未来依旧是茫茫一片,不知方向。
宫廷派的大老都在催促,为河还不设法出兵平乱,把国家统一呢?这样任由国家分裂下去,对雷因斯实有大害啊!
舆论报导也在批评,象牙白宫的主人,色厉内荏,长于义军的声势,整日龟缩在王宫里,只想享受眼前的富贵。
讲的全都是放屁,出兵、出兵:…那起码也要有士兵吧!现在手边运一兵一卒都没有,拿什么去打仗?源五郎好不容易才把象牙白塔的杂佣仆役弄回来,但要说募集军队,那还不晓得要等到什么时候!
小草虽然打算雇用慵兵,但实质问题是,众人手里并没有那么多的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纵是小草也徒叹奈河,只能尽量集中手上的力量,先稳守住稷下王都。
有雪也曾经提议过,不如号召稷下附近的雪特人成军,不必花那么多钱,就可以建军成行,但这个一思量立刻被众人略过。雅各城那种瓮中捉鳖的必胜作战姑且不论,要在战场上真刀真枪地对拼,只怕号角台曰,大批雪特人就四散奔逃,徒然成为当日晚报的头条笑柄。
其实,兰斯洛自己也有对这方面进行思考,并且有了一些个人的作战计画,不过还没到发表时候,在这时讲出来,也仅是徒惹各人的反对而已。
想想还真是烦闷。兰斯洛举杯又饮,发现葡萄酒已空,让酒保重新添满后,离座去观看后头那桌的牌局。
在这条酒店街上晃荡十多天,兰斯洛和有雪又是爱吆喝、爱热闹的个性,自然结识了不少酒友。说不上有什么深厚交情,但单人相见,却也实有几分欢喜热络,看着兰斯洛凑过来,纷纷让出一个位子给他。
“唷!赌得不错嘛!这局是谁赢啦?”
兰斯洛拉过凳子,从腰囊里掏出铜币当筹码,要求发牌,加入赌局。
“老兄你来啦!哎呀,这几局手风好顺,又让阿猫送钱给大家了。”
叫“阿猫”的,是坐在兰斯洛斜对面的年轻人,相貌俊朗,牌技极差,偏生又嗜赌,旁观他打牌多日,几乎就是逢赌必输,是这酒店街上出了名的送财豪客,好在他也不怎么在意,每次输了钱,不论数目,都是笑一笑就作罢。
听说这人是白家子弟,本名叫白什么诗来着,反正是个挺文**的名字,后来也不晓得是谁乱取绰号,就叫成“阿猫”,他也不以为杵。
阿猫穿着一身白袍,脚上无靴无袜,而是一双拖鞋木屐,走起路来踢踏有声。
小草曾说,这是稷下学宫颇风行的打扮,叫做“狂生”,自己是搞不清楚狂生的意思,不过看他每次在店里嚣张的德行,真的是有够猖狂了。
逢赌必输,为何还嚣张得起来?
这就必须说到此人的一个特点:从来不单独出现。大多数时候,他会携带女伴一同进来,而且不是普通的庸脂俗份,都还是颇具姿色的美人,气质也不差,就与他坐下来打牌聊天,期间任他毛手毛脚,最后再一起勾肩搭背地出去,至于上哪去,每个人、心里有数,横竖是让人口水流到胸口的好地方。
这小子为河有本事如此风liu?众人一直很好奇,而兰斯洛只知道自己来此十多天,阿猫就换了十多个女伴。这人的胆量极大,脸皮也是极厚,和女伴之间的亲昵动作全不避人。
五天前,这间店里的女侍给他一笑就勾了魂,相偕下楼到酒窖去。不用太好的耳力,众人也可以清楚听到那一连串声响,晓得这一男一女在酒窖里搞些什么。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俱是尴尬地苦笑,兰斯洛绝不怀疑有人这时在心中发誓,要捐死这个让人羡慕的白痴,至少自己身边的雪特人就怀着这种想法。理由很简单,如果这样的祸害再多几个,教普天下的男人靠什么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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