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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婉儿闭上眼睛,看见自己在一个装饰布满金粉红绸、奢华宽阔的舞台上,台下汹涌的人头如堆叠的蝼蚁一般密密麻麻、此起彼伏。她站得好高好高,高到看不清任何一张人脸,她无比享受这种居高临下的快乐。
不知哪里传来了琴声,是她最擅长的《一梦黄粱》,郑婉儿感受到自己的躯体自然而然地开始摆弄,歌声从染红的唇里一句句飘出。
她在这梦寐以求的舞台上,挥舞霓裳羽衣随琴声而动,一幕幕转过二十多年光景。
那是每每想起妹妹时、怕被抛弃的后怕和愧疚;是千里迢迢来到海州,穿着破鞋在街头卖艺、摇碗掏赏的殷勤笑脸;是训练时赵姑姑眉间的山川、嘴角的叹息;是不小心听见好姐妹嫉妒嘲讽之言的麻木的疼痛……
是一封封铜臭的家书,一曲曲入梦的歌舞,一盏盏递到嘴边的酒水。
是每一声赞美的话,每一道追崇的眼神,每一箱璀璨的赏银。
她好像什么都得到了。
因为她十几年如履薄冰、业精于勤,她终于得到了海州府七十二大酒楼之首欢凡楼歌伎行首的身份。
对,《一梦黄粱》唱到了曲末她才明白,她只是得到了一个身份,那些所有荣誉光彩都随之而来,其实与她无关。
她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套上这层身份。她走了,任娇娇便继续穿上,任娇娇走了,还会有其他人。所有歌伎都不是无可替代。
关锦林劝她,因为她是欢凡楼行首,他想借她的名声让自己声名远扬。
高双画她,因为她是欢凡楼行首,画一个一听名讳就代表才艺双绝的美人,自有无数人闻风而来赏画。
而离开这层身份之后的她,她本人,郑婉儿,不再有赞美,不再有追崇,不再得到只可远观、不敢亵玩的尊敬忌惮,只留下那句“前欢凡楼行首,如今一时辰多少银两”?
郑婉儿想,她哪里变得厉害了?
看啊,她还是二十年前那个、因为好运长到了可以做事的年龄才被留下来的大女儿,若先出生的是妹妹,被送走的就是她了。那个看似更受喜爱的“女儿”身份是谁都可以,并不是无可替代的。
这便算了。
可为什么,她无法摆脱呢?
女儿也好,行首也罢,哪怕不想再做了,也摆脱不了。
兜兜转转二十几年,竭尽全力过了每一天,到头来还是这样……
“轰。”
屋内被雷电照亮。
郑婉儿似有所感地回过头,她神色平静,只是眼眶有些微红。
她瞧见高双迈入屋里,浑身湿透了,几缕长发贴着他清俊的脸,冷漠的表情却不显狼狈,看他乌黑沉沉的眼神,似乎一点也没醉,可是仔细一瞧,瞳孔涣散扑闪。
高双有些摇晃地一步步走近她,郑婉儿静静看着,顺从地让她把自己的手捧起来,用一种很奇怪的语气说:
“婉儿,你的手是我见过最美的手……”
郑婉儿道:“离开欢凡楼后,屋中杂事都是我亲自动手忙活,很快就不是了。”
高双仿佛没听见她说什么,又着迷道:“你唱曲儿的声音也好听……只可惜我不爱娓娓动人的歌,更喜欢撕破喉咙的惨叫和求饶……像那些猫儿一样……”
郑婉儿笑了笑:“你看我近日常来喝酒,烈酒过喉,最好听的声音,很快也听不见了。”
高双好像又听见了:“还是好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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