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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季临霄的闹钟,每周末的这个点他都要去花园餐厅打工,他从来没告诉过李璐,他除了工作日在公司上班,周末还要去打工,只为了给他赚彩礼钱,所以一直很少有时间陪她,今天上午去李璐家还是和上午的老板请的假扣了两天的工资。
季临霄骑着家里有点老的自行车晃悠晃悠的赶往打工的地方。停车,从后面进去熟练的换上服务生的衣服准备上岗。
不得不说季临霄还是很有型的,工作服完美的贴在他的肌肉上,将身材勾勒了出来,再加上他本来就长相帅气,在学校的时候一直被别人悄悄的评为校草
为什么悄悄的?和他自身家庭有一定关系。父亲是退伍军人,当了很多年出来后上面分配了房子,后面就去给人大厦当保安娶了个老婆生下了季临霄。
听着挺好的,可惜有一天他爸在值班的时候遇到个疯子,要来报复社会,拿着刀在大厦附近砍人,作为一个热血的退伍军人,这能忍?好家伙他爸直接冲上去给他一个过肩摔把他按在地上,谁知道那个疯子抱着必死的决心来的,身上绑着自制炸弹,被按在身下后艰难的按下了引炸开关。
那年季临霄才五岁,对于正常人来说刚记事不久,父亲走后他母亲每天就在家里砸东西,咒骂他的父亲
“这个老不死的,早死晚死不是死,偏偏这个时候死,留一个孩子给我带,活着的时候没什么钱,天天过的紧巴巴的,死了还要给我留下一个累赘,你看什么看,在看信不信我掐shi你”
五岁的季临霄哭着摇头一边喊着我不看了,妈妈你别生气了,一边拽着自己的衣角向妈妈走去
“别碰我!我看见你就烦,滚出去!”
每天季临霄都生活在母亲的打骂当中,无非就是骂他累赘,骂他父亲没钱还爱逞能。
没过多久,他就看见母亲带了一个男的回家,穿着父亲的拖鞋,端着父亲的茶杯,他走了过去拽着男人的衣服
“你走,这是我爸爸的拖鞋,这杯子也是我爸的!”
“呵呵呵,你的那个爹已经死了,还想着你爹呢”
“我不许你这么说!”季临霄一边哭一边扯着男人的衣服
“滚一边去”他母亲一把把季临霄推开,季临霄的脑壳撞在茶几上,磕破了皮,血顺着他的脸流了下来,他害怕的愣住了,呆呆地看着母亲
男人一把搂住季临霄妈妈,让他坐在了自己的腿上,手还不安分的放在大白上(奶糖挺好吃)
“你要想跟我走,这个杂种我可不要”
“亲爱的,你在说什么呢,我才不会带着这个累赘呢”
说完两人就在季临霄面前展示了一顿法式kiss(啵唧啵唧啵)
情到深处不自觉将最后的防线全部剥离
“妈妈你们要干什么。。。。我害怕呜呜呜呜妈”
“小崽子别**叫,以后别喊我妈,我没你这个杂种儿子”
季临霄亲眼目睹了自己母亲和别的男人交合
一时间嗯嗯啊啊的声音和哭声融在一起,很快季临霄就因为头疼哭的失去了力气倒在了地上
男人眼尖看见了他倒在地上,一时间性趣全无
“起来,这个小杂种倒了,别是你刚刚推太大力气给弄死了”
“啊那咋办,我我我害怕”
男人走过去摸了摸季临霄脉搏
“还活着,赶紧收拾东西走人,万一死了呢”
“muad,真扫性,真是个累赘给老娘添麻烦”
说罢,两人就将东西胡乱地收拾起来离开了这座城市
(别问为什么不留下来住,这房子遗嘱指明给儿子了,老女人动不得)
后来还是陈陌年一家(他好兄弟)来家里找他玩看见打电话给他唯一的家人——姑姑才结束了
后来他就一直对女性有抵触,这件事给他造成了不小的童年阴影,导致整个人看起来一直有点阴沉沉的,直到后来,李璐出现了
咱们言归正传
季临霄凭着帅气的脸蛋,有型的身材,成功应聘上了临时工,价格也不低(听说主要是老板娘喜欢小鲜肉)
换好工作服,带上帽子的季临霄开始了他的兼职工作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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