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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着这是她们胭脂社的“关系户”之一。
“芊芊说,咱们要多几条销售渠道。要不然,容易受制于人。”
唐萱又说道。
萧凡点了点头,没有吭声。
对于苑芊芊从事的这个职业,萧凡固然没有歧视,但也谈不上多么的赞成。不管怎么说,盗墓也是见不得光的行业。
至于法与非法,罪与非罪,萧凡倒没有过多去考虑。作为第一等的豪门子弟,萧凡很清楚地知道,所谓法律是为谁服务的。这样可以随便被权势改变的规则,萧凡还真不会太当回事,更不会当作行事准则来遵从。
法律也好,规则也罢,想要获得别人的尊重,首先就要有被尊重的前提。
出人意料的是,“千宝斋”里并没有多少顾客,偌大的店堂,只有稀稀拉拉的十来位顾客在转悠,和门外熙熙攘攘的热闹劲比较而言,尤其显得冷清。
不过这店里的店员似乎对此早已经习惯,并不十分在意。萧凡等四人进门,也没有店员专程迎上前来引导。摆出了一副“爱来来,不爱来拉倒”的架势。
文物古玩生意,毕竟与普通的店铺有区别。不见得你这里门庭若市,就一定赚得多。像“千宝斋”这样的大店铺,真正重视的也是大顾客,而不是“小散户”。老板关系硬,单纯从胭脂社这些盗墓者手里吃进来的东西,再转手出去,就不知道是多少倍的利润了。
一般来说,这样的大店铺,倒也不像小店铺和摊贩那样“宰客”。仅凭着行货的价差,利润就已经相当可观了。
“店大欺客”也就在情理之中。
等苑芊芊在一款银耳饰面前停住脚步的时候,才有店员懒洋洋地上前来,挤出一丝笑容,给苑芊芊打招呼。
这款银耳饰也是搁在玻璃柜台里的,明码标价,九千八百八十元,算是贵重物品了。普通的银饰,绝不可能开出这样的天价来。这款银耳饰,造型别致,花纹古朴,很有韵味。
“拿出来我瞧瞧。”
苑芊芊似乎对这款银耳饰真的来了兴趣,笑嘻嘻地对店员说道。
等店员将银耳饰取出来之后,苑芊芊拿着耳饰左看右看,又歪着脑袋望向辛琳,笑着说道:“辛姐姐,我觉得这款耳饰和你很般配的,要不,戴上试试?”
说着,举起银饰对着辛琳不住比划。
敢情她这是为辛琳挑的。
辛琳淡然摇头,说道:“我不戴首饰。”
“别啊,虽然说你是天生丽质,完全不需要别的东西来给你增色。可这首饰还是要戴的,这不是为了你自己,是为了别人。”
苑芊芊顿时大摇其头,满脸不以为然之色。
辛琳不吭声。
苑芊芊的“奇谈怪论”,层出不穷,辛琳从来都不愿意辩驳。真要和苑芊芊斗口,辛琳自认不是对手,还是藏拙比较好。
“姐姐,你想啊,你不挑吃不挑穿不挑住,连首饰都不爱,太好养活了。我跟你说,女孩子太好养活了不是个好事,她不值钱。人家想要给你献个殷勤都没劲头。你说是不是这个理?这么些年来,萧一少倒是给你送过什么礼物没有啊?”
边说边瞥向萧真人,满脸都是戏谑。
萧真人猝不及防,脸上顿时浮起朱砂之色,非干病酒,不是悲秋,乃是有了三分惭愧之意。
苑芊芊委实说到了点子上,这三年多和辛琳同居一室,他还真的没送过辛琳什么女孩子喜欢的礼物。似乎他俩之间的恋爱和普通男女生之间的恋爱是很不相同的。
“是我自己不喜欢。”
辛琳依旧很简单地解释道,不过看得出来,辛琳原本平静的眼神之中,似乎是起了一丝波澜。
这个问题说大不大,不计较的时候,一点事都没有。但真要说小,却也不小。女孩子的心思,谁能摸得准的呢?关键这话就不应该从苑芊芊的嘴里说出来。
苑芊芊却毫不在意萧真人的惭愧,嚷嚷起来:“别啊,姐姐。你自己不喜欢归不喜欢,可你得给人家一个表现的机会是不是?萧凡,我跟你说,这银耳饰真不错,价格也不贵,我觉得和辛姐姐挺配的,就看你的表现了。”
听上去,苑芊芊倒是很为人着想的。
“好啊,那就买下来吧。”
当此之时,萧真人也只能含笑答应,尽量装出没事人的样子。
“我不要。”
辛琳仍然冷冷淡淡地答道,扭头望向了别处。
苑芊芊还待再劝,唐萱在一旁拉了拉她的衣襟——小祖宗,你这番热情撮合,是不是搞错对象了?
你和辛琳,到底算是何种关系啊?
搞清楚先!(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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