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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恩骑士!我很期待你拿下冠军啊!”
在剑术冠军赛上,尼薇坐在看台上,看着金恩小声的说道。
场上,金恩骑士正在和另外一名年轻骑士打得有来有回。那名年轻骑士尽管年纪不大,但是乱糟糟的胡子茬,纠结油腻的头发以及不知道多久没洗过的脸颊,实在是让人爱不起来。
而金恩一头柔顺的金发,翠绿色的大眼睛,尽管不够男人味,但是洁白的肌肤还是为他加分不少。
两相比较,高下立判。
“加油!金恩骑士!”
“金恩骑士,你要是赢了!我就把我的手帕送给你。”
台上一众贵族女士热切朝着金恩喊道。
诺恩站在场外翻了个白眼:看来看脸这种事情,不分年代的。
就在场上正在激烈较量时,一名年轻的男性贵族缓缓的靠近尼薇。
“贵安!尼薇小姐。”贵族缓缓的行了一礼,以着一个自认为很帅的姿势靠在尼薇身旁的椅子上,并自我介绍道:“容我唐突下,我是海力克男爵之子,阿德玛男爵。”
“嗯!”尼薇强忍着不快,礼貌的回应道:“如果您不介意,可否容我先观看比赛。”
这番话放在贵族圈子里可以说是委婉的拒绝了,但是阿德玛男爵却是没听懂一般,立即坐在尼薇边上的椅子上。
“噢!当然!尼薇小姐对剑术比赛很感兴趣嘛?”
“说不上感兴趣,只不过有些无聊罢了。”尼薇说是那么说,但是眼神却是始终盯着金恩。
阿德玛看向场上的金恩,虽然感到不快但还是很好的隐藏起来,转而微笑的对着尼薇说道:“其实剑术比赛没什么看头的。”
“为什么?剑术不也是骑士六艺之一嘛。”尼薇眼神略微偏过来。
“因为对于骑士来说,最优秀的也是最勇猛的姿态正是骑枪冲锋之时。”阿德玛看着尼薇来了兴致,便仔细解释道:“持剑的步兵就算再勇猛,也在骑士的冲锋前毫无还手之力。所以剑术比起骑术和枪术,更多是一种自卫技能。”
“但凡真有本事的骑士都不会靠着剑术这一项来展示自己。一般会参加这种比赛的一般都是初出茅庐的新手或者战马都没有穷骑士。”阿德玛男爵阴恻恻点出这个事实,企图拉低金恩的印象分。
“这些比赛权当开胃小菜,如果您真的感兴趣,应该去看看之后举办的骑枪比武,那才是能真正展示一个骑士勇武姿态的地方。”阿德玛说完,又装作才想到的样子,小心的补充了一句:“当然,身为一名骑士的我自然也会参赛。”
“是嘛。”尼薇不置可否,眼神始终看着场上的比赛。看着尼薇对此兴趣不大,阿德玛只能坐下看向赛场。
场上,经过好几场比赛的金恩终于摸索出了自己的风格,技巧不足但是怪力惊人的他选择从头到尾和对手硬碰硬。
“啊啊啊!”金恩的吼叫声莫名的高亢,手中的长剑像潮水一样打向对面,几乎连绵不绝,并且每一击都势大力沉,而他的对手往往在挡下第一剑之后,就会陷入苦战当中。
金恩的对手此刻已是双手发麻,感觉自己像是陷入暴风雨的孤舟,随时有可能在巨浪的打击中倾覆。
此刻的金恩由于一头金发以及发起攻击时勇猛的姿态,被好事的观众起了个外号——金狮子!
“奇怪的家伙!不会累的吗”在场外的阿德玛伯爵不由得感叹道。
听到了在说金恩,尼薇终于有些感兴趣的转过头来问道:“金恩骑士有什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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