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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两男之争(第1页)

路澈话落,还意有所指的望了赫连宵一眼,那眼神,满是挑衅。

即墨莲原本是赐婚与赫连澜,如今阴差阳错进了煞王府,路澈大庭广众之下如此言明,这不仅是要煞王府颜面无存,更是想让赫连宵对即墨莲产生一种被背叛之感,这样赫连宵轻则会将即墨莲赶出煞王府,重则出手伤她,然,无论哪一种结果,与自己来说都是一种机会,女子嘛,大多都喜欢英雄救美的情节,到时自己稍微表示出点歉意,想来即墨莲不会再纠结今日发生这一切。

不过路澈没想到的是并不是人人都如他一般在意自己的地位跟名声,眼前的赫连宵跟即墨莲便是其中的代表,莫说即墨莲,此时只提赫连宵。

赫连宵自小就没有好名声,仅仅因为一纸圣意,他见识到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与他来说,名声既不能吃,也不能喝,要它来又有何用。

以上是路澈的第一处错误,第二处错误便是他小看了赫连宵。

当世有二杰,此二杰名声同样被人熟知。

一杰乃大盛战神路澈,在战场上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在朝堂上一呼百应,朝臣拥戴,何况其本人也是俊朗迷人,是人人推崇的典范,

另一杰却是贬义,大赫赫连宵,人人熟知的煞星,出生便克死亲母,在极北之地的净山却能完好地存活下来,由此可见其命数极硬,如此也就罢了,然,二十年后的煞星视人命于无物,人人闻而惧之。都传煞王赫连宵残狠毒辣,是易怒之人,只要稍微不如他的意,便杀之,是以,人人都会以为赫连宵不过是徒有高武功,没什么脑子的残忍之辈。

路澈从未跟赫连宵正面相交过,尽管从不看轻对手,然长期居于高位,他心底总会看不起这个跟自己齐名,名声却截然相反的赫连宵。

扫过路澈眼底的轻视,赫连宵真的没有怒,在赫连宵看来,对待不同的人就要用不同的手段,对觊觎即墨莲的无能之辈,如刚刚被捏碎了喉咙的混混,那边只有一招:以暴制暴。

对于路澈这种自我感觉良好,无论身份地位,武功修为也的确不差的人,赫连宵勾唇,他有的是办法。

赫连宵握紧即墨莲的手,看了眼路澈,那眼底不是嘲笑,不是轻蔑,不是炫耀,而是无视,与路澈来说,什么眼神对他的打击是最大的,那便是他看不上的人却红果果的无视他。

赫连宵还嫌火候不够,他低沉磁性的声音流水般缓缓响起:“以后我们定要夜夜畅谈。”

你一夜促膝长谈算个毛啊,本王要的是一辈子。

对于赫连宵这么小家子气的说法,即墨莲好笑。

这两个当世绝世之人,竟然跟了孩童似的在大街上逞口角之争,说出去谁能相信,即墨莲暗暗庆幸,此刻好在没人知道对峙中的两人一位是大赫煞王,另一人是大盛战神。

当然,即墨莲此刻还未意识到她对眼前两人截然不同的态度,路澈的话让她皱眉,赫连宵同样的话却让她哭笑不得。

即墨莲没在意,路澈却看得明白,他眼底暗芒一闪而过,扬了扬手,说道:“你喜欢这指环?”

“是挺喜欢。”即墨莲坦言。

路澈把玩着手中的指环,说道:“这好像跟女子的手指差不多粗细,该不是女子带的?”

没等即墨莲回答,一直做背景的老头这时急忙说道:“是,这指环是女子的。”

“哦?那另一枚呢?”

路澈的话让老头刚刚冒起的头又缩了回去,没有做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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