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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铁诺历五六八年十二月白鹿洞后山烟锁重楼遗址
“我记得以前曾听过,你是个出了名的不肖子,和你家老头处得很差,所以才被踢出家门,怎么今天会这么没有骨气,重新替他们卖命?”
“卖命?你是指我现在做的这件事吗?这点你就误会了,我才不替任何人作事,只不过我得到消息,那个老头子把你列为必杀目标,你马上就要没命了,如果不抢时间再和你玩一场,我就没得玩了。”
对峙在山峰顶上,强风激烈吹拂在两人身上,李煜的银色长发飘扬无定,一手按放在腰间剑柄上,无鞘的木剑却迸发出惊天剑气;奇雷斯皮革装束上的金铁饰物,在狂风中叮当作响,蝠翼收贴在背后,一双深色眼瞳因为杀气而转放红芒。
这两人曾经是平分秋色的宿敌,自从那年奇雷斯逃窜到人间界,与李煜交手,双方结怨,之后不晓得交战过多少次。由于两人都是处于实力不完全的状态,连番比斗都是以两败俱伤作收场,最后一次决战于日本,李煜实力有明显提升,但拚命求胜的意志却不足,虽然重创奇雷斯,自己也被打成了猪头,鼻青脸肿,几日都睁不开眼。
今次李煜由海外重归,力量大成,光看他一路急飙回中都的声势,奇雷斯虽然也有进步,却已经不可能再是李煜的对手,但双方所僵住的理由并不是武功,而是被奇雷斯挟持在右手的女人;无论李煜再怎么厉害,奇雷斯也有着相当实力,在李煜发动闪电攻击的瞬间,奇雷斯只要轻轻使劲,就能杀掉怀中的女人。
“因为我要与你家老头子决战,你就认为我没机会再来收拾你,这未免对我太没信心了吧?”
“信心?哈哈哈~~你当那家伙会老老实实与你比剑,拼你的最强项吗?蠢材!问题不在武技,而是在你的心。你的心不够冰冷,根本就是一堆空隙,要是你敢立刻拔剑,把你的女人和我一起斩掉,那我奇雷斯就用这条命赌你会赢啊!”
奇雷斯发出连串狂笑,乌黑爪子却横放在周嘉敏的咽喉上,对比起来,白皙柔嫩的咽喉是那么脆弱,仿佛轻轻一划就能切断。这幕景象看在李煜眼中,令他的情绪如山洪爆发,却必须强行克制,维持镇定,两相冲激之下,胸口气闷难当。
“蠢狗!当年陆游几次想杀了这女人,都被周公瑾和曹寿给挡下。你以为曹寿为什么会救你的女人?怜香惜玉?还是想染指?嘿!你还不知道曹寿就是那老头在人间界的遮掩身份吧?他留这女人一命,就是要她当你的破绽,只要她还存在,你不管武功多强,都会像现在这样受到钳制。”
这些话或许没错,但李煜却不在意,也不在乎要付出多少代价,他只想要保住那个女人,那个与他青梅竹马相恋、又始终因为他而受尽苦楚的恋人。
若是凭真本事动手,在豁尽所能的情形下,李煜有把握一剑就斩了奇雷斯,可是不管怎么动脑筋,李煜都想不出一个稳当方法,可以抢在奇雷斯下手之前救得到人。
如果萧大师兄此时还在,以他后着惊天人的完美计略,必能想出一个令人拍案叫绝的妙策,但可惜,这想法如今已属空谈,自己只能靠一己之力来扭转僵局。
“在想什么?你可以尝试用万物元气锁对付我看看,虽然我对万物元气锁有些许抵抗力,但还是会受到钳制,只要你能在一秒之内锁死我身体,你就有机会把人救到啊!”
彼此相斗多年,双方都有相当的了解,奇雷斯想得到的,李煜早就已经想到,然而,奇雷斯看来已经初步迈入斋天位,对万物元气锁有一定的抵抗力,在万物元气锁袭身瘫痪行动力之前,他仍有一两秒的活动时间,而他只需要半秒发劲,就足以致掌上的人质死命。
“想到方法了吗?哈哈哈~~其实方法根本就只有那一个,如果不想你的女人被我干掉,唯一的方法就只有你自己出手干掉她!和魔族有什么武道精神可说?我们没把握杀掉高手,却很喜欢杀掉高手的老婆与全家人,只要看到那个高手被激得疯疯癫癫,我们就快活得很。”
奇雷斯狞笑道:“或者你可以和我谈谈条件啊,看看是要自断一臂,还是砍了自己一条腿,或者废了武功也不错……开出条件来,我看在大家老相识的交情上,或许可以卖面子给老朋友你,不宰了这个狂送绿帽给你戴的婊子啊!”
“给我住口!”
奇雷斯的话语令李煜怒发冲冠,他早已不在乎人们怎样看待自己,但对于周嘉敏,他却受不了旁人对她有丝毫毁誉,明知奇雷斯是有意挑衅,一时间心火也是克制不住,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她仍昏迷不醒,没有听见这些刻意伤害她的言语……
但如果说要谈条件,这点却是绝对没有可能,因为奇雷斯根本不是一个会守约定的人。对他来说,亲手撕毁约定所带来的痛快,比任何守约的利益更为重要,如果自己与他谈条件,人质可能死得更快。
那么……该怎么办才好?
再这样子拖下去,不但自己陷于困局,嘉敏得不到解救,就连身在战场上的那些朋友都会更危险,自己这次急赶回来,就是因为察觉到他们可能遭遇极大的危险,所以才万里回奔。
持续拖下去,没有任何人能获得解救,既然慎重解决不了问题,那还是冒险一搏,或许可以杀出一条生路……
“赌赌速度,或是赌赌万物元气锁,确实有成功可能,但若五师兄你真的这么想,那我劝你收起这份天真,因为我大哥是抱着玉石俱焚的觉悟与你对峙,你若以为自己还有机会抢救人质,那只会让你自己死得更快。”
在李煜预备采取行动之前,一把悠扬的声音,自奇雷斯身后不远处飘传过来,跟着白影晃动,一个俊逸好看的人影迅速出现,缓步朝两人踱来。
“是你?旭烈兀?”想到刚才听见的话,李煜一惊,随即恍然,“原来如此,胤禛就是曹寿,所以这头臭蝙蝠就是你大哥?哈哈哈,可笑!真是可笑!”
“五师兄笑得很开心啊,但我大哥并不是你可以任意取笑的对象,如果你不希望见到五师嫂在你眼前被活活分尸,你的口气最好收敛一点。另外,有我们两兄弟联手,你的冒险抢救将无隙可趁,我建议你……最好不要作无谓的事。”
旭烈兀缓步靠近,一袭白衣看来仍是潇洒逸凡,说不出的俊美,但看在李煜眼中,却觉得这个六师弟较之前多了一股气势,一股强悍武者所独有的气势,与此相呼应的,是他白衣上所沾染的血迹,不但衣角上沾着鲜血,就连他雪白光洁的双手都染着血,正一点一滴洒落地面,沿着他的步伐滴成一线。
不再掩饰实力,随着旭烈兀的靠近,李煜可以感应出这名师弟的强横。若在平时,这点本事还不用放在眼里,但当他与奇雷斯联手,增添了奇雷斯所没有的智慧与冷静,这就让抢救人质的行动难如登天。
“穿着华丽的家伙通常都不是好东西,谁当了你露出真面目后的首个祭品?”
李煜嘲讽的同时,也注意到奇雷斯的动作。自从旭烈兀出现后,奇雷斯的表情虽然不好看,但却允许旭烈兀由他的背后靠近,这件事很不寻常。对于警觉性奇高的奇雷斯而言,这种做法代表他对旭烈兀有一定程度的信任,也显示这对外型相差甚远的两兄弟,早就有所往来。
“这么说或许有些不好意思,但小弟确实抢了五师兄的猎物。就在不久之前,我负责把二师兄给了结掉了……我父亲似乎不太信任我,还派了人来监视……唔,这工作实在不是什么赏心乐事,如果可以,我希望可以偷个懒,不用在一天之内连续干掉我的两个师兄。”
“什么?”
乍闻周公瑾已然毙命,李煜心头猛然一震,千百种复杂的情感骤涌上胸口,最后化为一种品尝不出的苦味;脑中的理智让他仔细观看旭烈兀表情,但从他语气与眼神中的认真,还有手指上点点滴滴的鲜血,这却让李煜一颗心笔直往下沉去。
只是他也并没有忘记,旭烈兀是一个极好的演员,演技向来挑不出破绽,这一切也有可能只是他粉墨登场的演出……
“不要露出这种眼神嘛,为什么我说杀人就没人相信呢?不但五师兄你露出这种眼神,就连我父亲都派人来监视……我并不讨厌杀人,只是懒得把人头提着到处晃当证据而已。”
旭烈兀好像很懊恼似的摇着头,而这动作却似乎被奇雷斯看在眼中,毫不客气地提出讽刺。
“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你本来就是一个让人信不过的家伙,你所谓的美学也常常抵触魔族的利益,老头子他们当然信你不过。”
“哈哈哈,这么说,如果我现在对大哥这么做,那也是一点都不奇怪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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