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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我要当面对质(第1页)

应录判皱着眉头看向甄鑫,他可不相信这位颇具才气的甄公子,会用如此拙劣的手法,来逃避窝藏驱口的罪责。

“是这样的。”甄鑫对着应录判,一脸认真地解释道:“那天广州城连续下了两天的雨,既阴又湿,冷气逼人。走在街上的郡主,碰见一个衣裳单薄的姑娘,自称姓米,遇难离家,便将其好心收留。”

“那姑娘无处可去,见郡主心善,自愿卖身为奴,成为郡主的侍女,并改为名赵五娘。”

那边,程迎先急了:“她怎么可以卖身为奴?不可能!她是我的,我的……”

甄鑫冷冷地看着程迎,“她是你的什么?”

她是我的什么?程迎突然语噎,如同第一次吃到榴莲的北方人,吞进去难受,吐出来不敢,怕被人发现以为在偷偷吃屎。

说她是我的儿媳妇,虽然强行被自家儿子行了夫妻之实,两人却没有任何婚约。说她是自己的驱口?自己是什么人,怎么可能有资格将米曼娘纳为驱口?

“那米家小娘子,是达鲁花赤老爷指定的驱口!”程近双臂抱胸,算是给程迎解了个围。

“可有文书凭证?”

驱口,就是奴婢,男为奴、女为婢,不过只有蒙古人的奴婢才能称为“驱口”。

远在草原牧马的年代,那时强者为尊,只要你够狠能打,无论是牲畜粮食还是人口,抢得到的都归你。这是草原部落所共同遵循的生存规则。

而那时的驱口,指的便是通过抢夺而来的人口。这些人,都是主人财产的一部分。可以用可以送可以卖,当然更可以随便杀死。

中原王朝直至宋代,一直存在着奴仆的买卖,却严令禁止掠夺人口。《宋刑统》中,只承认两种合法的奴婢来源,一是被贬的罪人之妻、子,二是自愿卖身。而掠人、掠买人为奴婢者判绞,和同相卖为奴婢者,皆流二千里。

侵占了中原之地的蒙古人,在享受花花世界的同时,也被迫接受这些来自文明世界的律令。然而,作为统治者的忽必烈而言,一方面要考虑如何有效管理好汉地,另一方面则在时刻地防备着蒙古人被汉化的威胁。

依靠北地汉儒与汉世侯的力量夺得汗位,但是最终却将汉家文化视同猛虎野兽。忽必烈与他的元朝,如同一个精神分裂者般,以相当奇怪的姿势统治着这个国家。

大概也只有这样一个依靠汉人起家的异族帝王,才知道汉化对于蒙古人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而取消科举、设置达鲁花赤、不成体系的律法,以及如今的驱口制度,都是忽必烈设置在蒙古人面前,防止他们汉化的屏障。

正因为如此,当今朝廷不可能禁绝驱口或奴婢的买卖,但好歹为这种买卖设置了一些理论上的障碍。

除了规定需要牙保人等第三方的参与之外,朝廷还规定驱口买卖要经过“陈告给据、立契成交、投税印契”三个流程。

这三个流程,就得有三份官府发放的文书。至于怎么弄到文书,或者是否有人去查验文书,那便是各凭本事了。

“文书,那当然有了!”贾深仰着头瞟向符典史。

孙掌柜阴阴地说道:“伪造公函,很可能会被处以极刑。”

刚想说话的符典史,讷讷地闭上了嘴。

今天的审案气氛,显然有些不对。按常理,这几个案子都不算复杂,即使治不了那个杀人的喇嘛,也该断甄鑫之罪。

可是瞧应录判这态度,似乎想要秉公断案?这就让人很难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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