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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云的身体越来越差了,上次病过一场以后,廖府的事,都交给云绡了,她只负责养病。
夫人青莲派了二夫人半夏来给自己治疗,配了上等的药方,用名贵药物保着。
为廖府操劳一生,可是廖府,也给了诺云应有的尊重和体面,虽然只是一个丫鬟,孩子们对她都是很恭敬的,姑姑,姑奶奶的喊着,谁也不会把她当作下人。
到了暮年之时,诺云跟青莲一样,享受着廖府给予的尊荣,可她的心事,却越来越重了。
百年归根,入土为安,这是每个人都关心的身后事,可诺云百年之后,应该去哪里呢?
诺云自己是想葬在小姐陈仪身边的,到了地底下,她也要去伺候小姐。
但是没名没分,不过是廖府的丫鬟,有什么权力葬入廖府的祖坟?
越想越难过,廖府孩子们孝顺,大抵也只能随意找一块墓地埋了吧。
诺云五岁就卖到了陈府,在陈家伺候了十几年,在廖府伺候了三十多年,她的心里,除了小姐陈仪,就是廖府一大帮子人了。
三十多年,呕心沥血,无论是老爷夫人,还是孩子们,个个都是诺云的牵挂。
只要想起百年之后,就要孤单的葬在孤坟岗上,诺云心里就难受。
五岁之前,诺云是悲苦的。她有爹娘,还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
父亲做一些小生意,家里也有一处院子,相对来说,诺云家也是中等家庭,不至于到卖女儿的地步。可是她残暴又自私的父亲,只喜欢最小的儿子。
诺云两岁就记事了,因为她父亲,经常毒打母亲和姐姐,两岁的诺云,走路都不稳,就会看父亲的脸色了。
无论多冷多饿,只要爹爹在,她就不敢哭。弟弟吃着大馒头,吃着瘦肉粥,诺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口水直流。
家里也没有穷到吃不起饭,可是父亲把她们三姐妹不当人啊,好吃的,好穿的,都得留给弟弟。
而三姐妹,全部都成了弟弟的丫鬟,伺候他,还要挨打。
诺云的母亲被父亲打怕了,也不敢为女儿争取什么,只能看着他们衣不蔽体,毫无尊严的活着。
诺云三岁的时候,她亲眼看到大姐被父亲卖了,拿了人牙子180两银子。
诺云记得姐姐被人带走时,哭得很凄厉,嘴里喊着:“爹娘,别把我卖了,我可以做饭买菜洗衣服,还可以照顾弟弟啊。”
父亲才不会在意大姐的哭喊,家里还有两个丫头片子,洗衣做饭还怕没人?
就这样,大姐被人牙子拖走了。母亲只能暗暗的哭泣,毫无反抗之力。二姐长大一些后,又被父亲卖了,得了200两银子。
二姐没有哭,冷眼看着父亲母亲,义无反顾的走了。
因为她知道,哭没有什么用,遇到这样的父母,还不如去做丫鬟,最坏,也坏不过在家的猪狗生活吧。
诺云以为自己会躲过被卖的命运,毕竟家里只有一儿一女了,可是自私自利的父亲,并没有放过她。
诺云五岁的时候,京城陈府要给家里的小姐挑一个机灵的丫鬟,人牙子找到父亲,一顿利益诱惑:
“足足三百两啊,别人家可是没有这个数。而且陈府是读书人家,错过这个机会,你可得后悔了。不知道多少人家的女儿想往陈府送,只是人家小姐没有看上。”
卖女儿,还有赶着要卖的,真是可笑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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