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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致远快走两步,站到小池塘跟前,看着那些陈旧的血迹,脱口说道:“凶手杀完人后,将血衣和鞋子脱下来藏在这里才离开!”
顾飞燕瞧一眼他难看的脸色,颇有些落井下石地说道:“凶手杀完人后,不仅将血衣和鞋子脱下来藏在这里才离开,后面还回来拿走了藏在这里的血衣和鞋子。”
“我们的人大部分时候都守在绣楼外面,”金致远悔恨道,“虽偶尔巡逻一下周围,但时日一久,肯定会懈怠。凶手必是趁他们懈怠的时候,再返回来取的血衣与鞋子!”
当初看到血迹止步于那两株芍药时,他不是没有想过凶手是脱了血衣与鞋子后,再翻墙离开。只是他惯性地以为凶手将血衣与鞋子都一并带走了,因而便没有往深处去想。
另外,外墙上踩蹬的痕迹太多了,他们虽然都想过凶手是通过翻墙离开,却没有深想凶手是不是经常通过翻墙进出锦色坊。他们都下意识地认为,那些踩蹬的痕迹,是锦色坊里的人偷偷出入留下来的。
虽安排了人守着绣楼,但惯性思维让他们都以为凶手不会再回来。
真是一步错,步步错!
金致远面露懊悔。
“不管凶手是什么时候回来取的这些衣裳,都可以推论,凶手一定会反复出现在周围踩点,以寻可乘之机。”陈韶说道,“与其懊悔当初的失误,不如赶紧安排人去周围问一问,案子发生后,可有看到什么人经常出现在这周围。”
“我现在就去安排!”金致远说着就要离开,陈韶叫住他,“先别急,等我把话说完。凶手短时间内连杀六人,看似仓促,但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他在动手之前做过非常充足的准备。他在杀完张巧娘后,不会平白无故地将血衣与鞋子藏在这里,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让他不得不这么做。藏血衣如此,那么取血衣同样如此,他不可能什么也不做就每日过来这里踩点,所以你现在要做三件事。”
“第一件,安排人去查张巧娘出事当晚,是否有更夫或是其余人刚巧从这里经过;第二件,安排人去周围走访,张巧娘出事后,是否有人经常在这周围停留;第三件,安排人去周围的店铺,看看张巧娘出事后,是否有人接连在他们铺子里买东西。”
金致远眼底有精光一闪而逝:“小人这就去安排。”
陈韶点头,等他走远后,又看两眼那些血迹后,说道:“走吧。”
“去下一个现场,还是回县衙?”顾飞燕兴致勃勃地问道。
“去田根生出事的现场。”陈韶道。
阿福、田根生和李顺安出事的地点相差不大,张巧娘、孙守义和慧忍出事的地点也相差不大。看了孙守义与张巧娘的现场,再看一个田根生的,应该就差不多了。
如果从他们现场梳理出来的线索还无法抓到凶手,再去剩下三人的现场搜索也不迟。
金致远看到陈韶要走,赶紧将事情都安排下去后,快步追上来。得知她还要去田根生的案发现场,忙上马带路。
田根生是一个说书先生,出事的地方在一条偏僻的巷子里。
巷子偏僻,是因早年这一片生过一场大火,大火不仅烧毁了成片的房屋,还烧死了十余口人。火灭之后,本要原地重建,可不少人都信誓旦旦地说那些无辜被烧死之人已化作厉鬼,每日夜里都在周围寻找纵火之人,说要报仇雪恨。说得太过一板一眼,便渐渐都搬去了别的地方。
久而久之,这里便成了一片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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