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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章红闲。特别是在教会了秦明怎么样做大锅饭之后,胡忧更是轻松多了。
胡忧真没有想到,秦明这个冷面将军,居然对做饭一道,那么的感兴趣。看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爱这句话,说得一点不假。
胡忧曾经试图的寻找出自己的爱好,在找了三天之后,他很无奈的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什么非常喜欢的事物,如果一定要找出一样的话,那就是在人与人的斗争之中,自得其乐了。
至于女人嘛,男人喜欢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算不上是爱好,不过喜欢与人斗,还真是一种另类的受好。
“在有最多三天,车队就要到帝都了,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秦明把大铁锅放回到车上,看似随的问道。
胡忧无所谓的说道:“随便吧,不过我想进府里住几天。我很好奇,这个柳府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
秦明叹了口气道:“我会在这两天离开了。你是无所谓,被发现也没有什么大不的,可我不行。我现在还得靠着库比拉斯这根柱子。”
胡忧关上车门,上下打量了秦明一眼,问道:“你看起来似乎不舍的样子,你真那么喜欢做饭?”
秦明不在意的说道:“算是吧,做饭能让我的心情平静下来。”
“看来这里面,还藏着什么故事。”胡忧说着,拍拍秦明道:“怎么样,要不要给老朋友说说。”
秦明纠正道:“我们是敌人”
“好吧,好吧,不说算了”
早春三月,耐不住寂寞的野花,已经开了一地。
前往帝国的道路上,走来一队车队。车并不特别,不过守在车外那些士兵身上穿的军服,很吸引人的眼球。黑色系缀以金丝线和肩膀上的不死鸟肩章。几年前,人们也许还不知道这身军服代表着什么,如今要是谁还不知道这军服的代表着哪方势力,那就太过老土,要受人鄙视了。
不死鸟军团,这是不死鸟军团特有的军服。从将军到士兵,全都穿同样的军服,唯一的分别,只有肩膀上的肩章不同而已。在曼陀罗这种各军级服饰有严格归定的国家,只有胡忧的部队,才会是这样的特立独行。
马车里,坐着的不是胡忧,胡忧现在还在柳府的车队里玩无间道呢。此时坐在马车里的,是不死鸟军团公认的二号人物——红叶。
红叶把浪天的事务,交给朱大能,候三和哈里森暂时统管之后,就起身前往帝都。对于巴伦西亚的死,她同样很吃惊,但是她不能不按规矩,去参加巴伦西亚的葬礼。
与朱大能几个由胡忧提拔的将军不同,红叶洞汪城城主的身份,是已经得到帝国正式确认了的,所以就算是浪天的情况多么紧急,她也必须前往帝都。
近乡心儿怯,红叶已经有日子没有回帝都了,远远看见那帝都城庞大的身影,内心里七上八下的,说不清是喜是忧。不过喜终归要多一点吧,毕竟又可以见到父母了。
红叶这次回帝都,很想和胡忧一起上路。但是胡忧传来消息,有要事办,到帝都才与她见面。
想到可以在帝都见到胡忧,红叶的脸上,又现出了笑意。遇上胡忧之后,红叶的生活,简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最让红叶欣慰的是父亲红方正对胡忧的印象了不错。虽然注定不可能成为胡忧的正妻,红叶还是感觉自己很幸福的。
“这一次,一定要他陪自己在家住几天”红叶在心里暗暗的决定,这是她所向往的生活,能父母,爱人同一屋檐下,真是另人高兴
“站在,来者何人”
一声喝咤,把红叶的思绪拉了回来。车队此时已经停止了前进。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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